邹城市兴隆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兴隆小学
创建于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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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我校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

招生范围

邾国大道以南,峄山南路以东的城区范围(刚领小区为市近圣小学和市兴隆小学的公共招生区域。九里涧村、高皇村、贾洼村、李庄村、刘营村为市兴隆小学和市护驾山小学的公共招生区域)。

招生政策

(一)户籍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规定,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

(二)房产

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房产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

(三)小学入学年龄

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教办或街道教育科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者应重新申请。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家长要根据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送其接受适合的教育,年龄可比正常儿童放宽1-2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可到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或属地学校注册入学,由学校派教师定期送教上门。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儿童均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积极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15日,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5日24时。

        2.报名程序

        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按户籍入学的,请以户主信息注册;按房产入学的,请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按外来务工外来经商入学的,请以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持有人(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的信息注册。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在对应类型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完成报名,等待后台审核结果。请家长选择一名监护人信息注册,切勿重复注册、重复报名。家长使用网络和手机不方便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邹城市兴隆小学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家长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协助办理时间为8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现场审核

        家长通过“爱山东”APP填报的报名信息会进行大数据比对,经比对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因网上填报的信息经大数据比对未通过的,我校会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邹城市兴隆小学进行现场审核。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间8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截止日期2023年8月16日下午5:30,过期不再受理。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家长需按自身所属类别,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下同);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

       网上报名时,只需选择“按户籍报名入口”或者“按房产报名入口”其中一项报名即可,建议您按户籍报名。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

    (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

    (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圣地人才一卡通”)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不能捋清亲子关系的,建议网上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爱山东”APP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学生在该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现场登记地点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和使用网络、手机不方便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邹城市兴隆小学报名。

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   

        0537-3809203

        13676374665

        15898621975

        请于招生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和下午2:00-6:00)拨打。

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学习《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  

2.请家长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3.如需现场审核的,请家长联系方式全天畅通,留意学校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前来现场审核人员将车辆有序停放校外,保持卫生。校园内禁止喧哗,严禁抽烟,自觉排队。 

4.报名审核通过后,8月下旬学校会通知家长来领取入学通知书。

邹城市兴隆小学

2023年8月9日

图文:彭相娜

审核: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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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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