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教育 最美精初
精河县初级中学致2023年
七年级新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祝贺你们顺利完成了小学阶段的学习任务,升入了初中,光荣的成为精初的一员,即将开始人生的又一段崭新的旅程!
进入精河县初级中学,是每位同学初中阶段学习的梦想。当你得知自己成为精初人的那一刻,你一定激动万分,心潮澎湃。你因此而骄傲,我们也因你而自豪!对你的加入,我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
你将要就读的精河县初级中学位于精河县团结北路5号,始建于1978年,是精河县知名的一所初中三年制义务教育窗口中学。目前有教职工150人,教学班30个,在校学生1359人。多年来,我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和谐发展,师生幸福成长”办学目标,把“团结奋斗创造幸福”文化内化到师生的灵魂里,贯穿在教育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尊重差异,促进成长,一切为了师生的幸福发展"的办学理念,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校先后荣获区级文明单位、“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课改先进学校”、“卫生红旗单位”、州级教育先进集体、民族团结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构建了较完善的“幸福教育”课程体系,分为“养德类课程、启智类课程、运动类课程、艺术类课程、实践类课程”五大方面,努力培养“感恩明理、勤奋善学、健康乐群、气质高雅、勇于创新”的全面发展的人。我们的目标是当幸福教师,育幸福学生,做幸福家长,建幸福校园,享幸福人生!
我校拥有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一流的教师队伍,我校现有国家级自强模范1人,区级教学能手2人,州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8人,有2名教师荣获国家级讲课比赛一等奖。你们这一届学生将有幸得到众多教学名师的教诲,他们有着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长期战斗在教学一线,深受历届学生的爱戴和好评,敬请各位同学放心!
我校始终坚持德育为先,以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爱国、爱校、爱家"感恩教育为特色。融入信息化因素,对学生管理实施德育积分制管理。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育人,寓教于乐。
我校狠抓教育教学质量,针对我校的校情、学情,我们在全校实施分层教学和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这样使“优等生更优,后进生进步”,每一名学生都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七八年级均分从全县第五上升到全县前三;2023年中考成绩均分也在全州明显进步,从全州第十一上升到全州第九,在民汉混合编班学校名列前茅。近三年中考个人成绩全州前十名,2021年有一位;2022年,普通类有三位,单列类哈宝兰同学位居全州第一;2023年全州第三,第四名被我校收入囊中,其中第三名耿紫璇同学以一分之差无缘第一。精河县700分以上学生有13名,其中我校就有8名,学校社会声誉明显提升。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亲爱的同学们,精河县初级中学在金秋九月收获的季节真诚期待你的到来,让我们相聚在这里,从这里启航,开始你黄金时光的中学生活!
初中三年,携手并进,未来可期,祝福同学们圆梦精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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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初级中学2023-2024学年
七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成为精河县初级中学的一员,我们全校师生衷心地欢迎你的到来!为了让你尽快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现将七年级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告知与你: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
精河县初级中学学区的六年级毕业生
(2)学区划分
高速公路以北、文化路以东、和平路以北、精河河以东;茫丁乡巴音那木村、东关村、东庄村、皇宫南村、皇宫北村;茫丁乡肖乃村、城关村、达流村、哈热托日村、小庄子村、新庄村
(3)精河县初级中学学区分布图
(4)招生计划:计划招生11个班,每班人数限额50人。(总计学位550个)
三、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0日—12日
(早上10:00-14:00;下午16:00-19:30)
四、报名必备材料
(一)户籍生:有精河县城内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产。
1.小学毕业证。
2.提供家庭户口簿。户口簿含首页、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学生户口页。
3.以学生户口簿首页地址确定所属学区。
(二)购房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有精河县城内的自购房产。
1.小学毕业证。
2.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
3.户口簿含首页、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学生户口页。
4.房产为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购并居住,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
5.以自购房产地址确定所属学区。
(三)随迁生:户籍为精河县以外,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产。
1.小学毕业证。
2.学生户口簿原件。
3.入学学生页和户主页复印件或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
4.父母在县城的租房合同原件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5.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四)优待生:符合入学优待条件且居住在城区的适龄生。
1.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等。
2.优待条件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备注:
1.凡以上材料不全,不实,或者实际不住在所属学区者,不予报名。
2.转入学生由教育局登记审核后统一调配,方可转学。
五、温馨提示
1.学生报到到校时必须符合初级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要求。(全部穿小学校服,男生小平头、女生梳马尾,不留刘海、不带任何首饰,仪容仪表不合格者不允许进入校园。)
2.学生和家长来校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严禁学生私自去游泳和进网吧、游戏厅,避免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
3.新生住宿需向报名处老师说明,符合条件方允许住校。
4.非本学区的学生不在住宿范围之内。
六、本招生简章由精河县初级中学统一解释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0909-5332063,0909-5320156
精河县初级中学
2023年8月9日
图文:刘欢欢
初审:马颖嫣
监审:林 涛
终审:孙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