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第二中学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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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稳妥有序地做好我校学区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精神,现将我校 2023 年秋季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时间
小学一年级、七年级:2023 年8月10 日— 16日
上午10:30-13:00                      
下午16:30-19:00
转学报名:2023 年8月15日-8 月21日
二、招生方式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在我校现场报名。一、七年级拟各招收5个班。
转学生:有转入精河县就读需求的学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关注“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 ,查看《精河县 2023 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转插生工作通知》。

“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招生对象
㈠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㈡中学七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招收具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四、学区划分
精河县第二中学 ( 中学部) :高速公路以北、精河河以东、 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工业园区以北、精河河以西、西至开 源大道 ( 紫金商贸城) ;茫丁乡沙滩村 (原黑树窝子村) 、五棵 树村 (原夹巴沟) 、蘑菇滩村、河西村、巴西庄子村、隆鑫农牧业开发区的学生。
精河县第二中学 (小学部) :高速公路以北、精河河以东、 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工业园区以北、精河河以西、西至开 源大道 ( 紫金商贸城) ;茫丁乡沙滩村 (原黑树窝子村) 、五棵 树村 (原夹巴沟) 、蘑菇滩村、河西村、巴西庄子村、隆鑫农牧 业开发区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材料
㈠ 户籍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 。 ①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和房产信息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㈡ 购房生: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 产且实际入住。①户口簿( 申请人与子女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 等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产权证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若住房产权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需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㈢ 随迁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学生户口簿原件;②入学学生页和户主页复印件或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 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母在县城的租房合同原件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④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㈣ 优待生:优待条件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 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以及其他各类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 、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等。
六、报名须知
㈠ 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适 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 明材料原件。
㈡ 根据各申请类型“入学所需材料”,户 口簿 、房产证 ( 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医学出生证明、居住证。
㈢ 报名时所有材料为原件,监护人必须如实提供,如出现 虚假或者不实资料,将取消原报名资格。
㈣ 根据《义务教育法》“ 免试就近入学” 规定,学校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户籍生”“购房生”“优待生”“随迁生”依次录取,学位录满后,继续登记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由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有学上。不服从调剂的 ,不再安排学位。
㈤ 报名时需提供所在社区居住证明 ,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居住时间等信息。
㈥ 特殊情况认定
  (1)在县城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县城学校入学。
  (2)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有监护人姓名的官方的购房合同、全款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照片。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需相关证明材料。
  (4)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㈦上述提到的复印件中,有些因建档需要,需统一格式:

此简章最终解释权归精河县第二中学所有。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0909-5333192,0909-5333238。

                              精河县第二中学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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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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