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近日,琼山法院立案庭启动行政案件诉前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行政给付纠纷。
起诉人是海口市演丰镇商业街项目的开发商,于2015年办理人防异地建设许可手续时缴纳建设费2004090元,后经竣工测绘应缴纳1939630元,实际多缴纳64460元。起诉人多次前往职能部门沟通,均以“没有处理过、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等理由拒绝支付,遂向本院起诉某住建局,请求退还超额支付费用。
立案审查人员在审查原告的起诉材料后发现,起诉人主张退还的人防异地建设费,行政职能部门已出具核准意见书予以认可,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具备诉前实质化解矛盾的可能性,遂向起诉人宣传诉前调解、多方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法官一方面联系行政庭法官研究案件及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向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征询履行期限等调解建议,持续跟踪行政机关处理进度,从法理、解纷成本角度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在行政机关的主动配合下,起诉人收到了全额退还的人防异地建设费,诉求得以真正实现。该公司赠送锦旗、感谢信表达对法院及时高效化解案政企纠纷的感谢。
(图为起诉人向法院立案庭致锦旗感谢)
在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中,琼山法院高度重视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工作,聚焦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海南省自贸港营商环境等目标,对内立审执密切配合,研讨分析,对外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争议实质化解、法律分歧统一等机制,通过诉前法律释明、类案讲解等方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一站式诉前实质化解路径。此次成功化解行政给付案件,是琼山法院实质践行宗旨的最佳体现。
今后,琼山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理念,内部细化工作联系机制,外部与行政机关完善常态化沟通,发挥法院的桥梁纽带作用,争取引入行政调解组织丰富解纷举措,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为平安海口法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撰稿:龙静
审核:袁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