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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镇新建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创建于2023-08-08 阅读8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和《关于印发〈上栗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新生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并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上栗镇新建村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时间节点

  1.小学报名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2日晚上24:00。家长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结果及手机短信提醒。

        2.8月15日-8月20日,学校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并完成初审。对初审不通过的,发送短信提醒修改材料重新填报;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发送短信提醒到招生学校进行线下面审。

        3.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可在2023年8月27日9:00-12:00到学校补充登记(地点:上栗镇新建小学教导处)。

        4.8月30日,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5.9月1日,家长根据系统中的录取结果,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9月4日正式上课。

        特别提醒: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转学事项:2-6年级学区范围(新建村)里有需要转入的学生,请于8月27日上午9:00至12:00到教导处登记。

报名时间及方式

           通过“赣服通”平台进入“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萍乡市专区,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原件照片)。

         注意:

        (1)学校名称为“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新建小学”。

        (2)登记时请填报能及时接收短信的联系电话。

        (3)报名时间截止后,平台将关闭,家长无法再进行信息修改。招生平台最终报名结果,以报名时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报名具体流程

  1.步骤一:选择支付宝进入“赣服通”,或下载“赣服通”APP。

        2.步骤二:点击“一件事一次办”。

        3.步骤三: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

        4.步骤四:点击萍乡市—全市通办。

        5.步骤五:绑定小孩—选择县区/学校(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新建小学)—选择报名类型—提交报名材料—查看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

  根据我校可容纳最大学位(预计招生一个班),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招生批次为:

        第一批:村民子女及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需提供材料:1.村民子女:户口簿主页(有派出所公章)、适龄儿童所在页面。2.户口簿主页(有派出所公章)、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二批:户籍在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需提供材料:户籍证明、户口主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需提供材料:户籍证明、户口主页及适龄儿童所在页面、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四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20 年 8 月 31 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需提供材料:户籍证明、户口主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五批:居住在新建小学学区内的本镇辖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户子女,需提供①村委会出具的拆迁有效证明②户籍一致证明③公安机关提供的一年居住有效证明④租房协议。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领有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营业执照,有住房租赁合同(需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住房租赁合同(需房管部门正式备案);小产权需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新建村证明(由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

        需提供材料:户籍证明(户口主页);学区内居住证;营业执照,学区内租房合同;务工合同;小产权户口簿、购房合同、新建村证明(由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

        按政策接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的对象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温馨提示

  1.今年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均为五天,建议家长避开高峰期,错峰填报。待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可容纳最大学位,依批次录取。报名先后顺序不影响最终录取结果。

        2.家长需严格按照招生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如发现造假现象,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的家长们来往路途注意安全。

        4.招生咨询电话:

        凌校长13979995736

        江老师13635928369

编辑:江港华

审稿:凌华峰

单位:上栗镇新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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