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电子通信技术的兴起及手机终端的飞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人群低龄化趋势明显,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青少年群体接受新生事物更快,但因社会阅历少、防范意识差,容易成为被害人,同时也更容易被发展成下线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为防范青少年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涉“两卡”违法犯罪是当前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所谓“两卡”除电话卡、银行卡外,还包括微信、QQ等个人虚拟通信账户以及支付宝账号、易支付等网络金融账户。“两卡”必须实名登记,自身使用。请不要将“两卡”出租、贩卖给他人,如被他人利用发生涉恐、诈骗等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您确保合法使用您的“两卡”。
2.请勿轻信各种利益诱惑。不要相信聊天群、视频直播、贴吧中传播的所谓租号卖号赚钱、一夜暴富、快速赚钱等违法宣传、广告。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或参与帮助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或通过网络进行拉人、刷单、引流等行为实施违法犯罪,这些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一旦违法,遗祸终生。
3.对于出租、出售、出借电话卡的,将只保留一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新卡;对出租、出售、出借和购买银行账户的,五年内不能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暂停网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同时纳入个人征信管理。
4.实施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予以行政处罚。此类行为属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分并记录在档案,会影响今后升学与就业。
5.务必保管好个人的“两卡”,坚决做到不买卖、出租、出售个人“两卡”。请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异常行为,如发现周围同学从事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或异常消费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老师或拨打110、96110举报。同时建议家长们管理好孩子的身份证件,关注证件使用用途。
6.请家长切实承担好监护责任,了解孩子近期网络社交情况,防止孩子参与违法犯罪。家长将本人的手机卡、银行卡给孩子使用,出现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监护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校园的平安和谐,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桥头第四完全小学小学
二〇二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