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电信网络骗局,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那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又有哪些知识呢,让我们来共同学习一下吧!
01.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务的行为(第二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由多链条、多层级、多环节构成的犯罪形式,有庞大的上、中、下游黑灰产业。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更新,并且与其他不同诈骗类型开始掺杂,比如色情刷单、公益竞猜刷单等。诈骗分子利用行业管理的漏洞、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网络黑灰产业交易等肆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02.《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具体实践。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充分吸收了专题研究、专门队伍、专案攻坚、专业技术,抓好内部合力、促成外部合力的“四专两合力”有关内容,有效解决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对于打击治理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计七章50条款,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及附则内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从反电诈的“小切口”出发,专门强调了“源头治理”“全链条治理”和“综合治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网络黑灰产业,消除诈骗的犯罪机会和实现条件,减少群众被害的可能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惩治及相关行业综合治理、问题风险源头治理作出制度性设计。
0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宗旨突出了“防”,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均强调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例如,在金融治理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从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之初,建立异常情形风险防控机制、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一致性,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实行“打、防、管、控”并重,从源头依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0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就反诈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关键环节和制度构建,以及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的比重,犯罪分子利用新型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钻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网络黑灰产业交易等实施精准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域实施,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坚决打击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实践迫切需要。从实践情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够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方面责任制度,形成协同打击治理合力。
05.《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应当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应当依法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联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第四条)
06.《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金融机构有哪些要求?
(1)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审查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交易情况、业务需求、风险状况等,以履行反诈骗、反洗钱工作职责。
(2)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限制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6条对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量限制、异常开户处理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跨机构开户核验机制和风险共享机制的规定。我国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对异常开户情形,有权延长办理期限或者拒绝开户。
(3)开立企业账户信息共享机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规定了开立企业账户的风险防控、信息共享与配合机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对可能存在虚假登记、涉诈异常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的责任。依法撤销登记的,及时共享信息。
(4)金融机构对异常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监测职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8条规定了账户异常监测、可疑交易报告、异常信息的收集及保密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落实账户异常监测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建立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金融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犯罪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金融机构获得异常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情形。
(5)金融机构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品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流程中的一致性。”
(6)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处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0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享有对涉诈案件资金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的决定权,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需要履行配合义务。
识诈防诈技巧篇
1.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①不转账、不汇款,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②不提供银行账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信息
③不按照对方的提示或要求,转接任何办案人员或咨询电话
④当无法核实电话内容真伪时,请务必先挂断电话,再通过110确认或到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咨询
⑤不点击不明链接、网络弹窗广告链接等
⑥注册国家反诈App,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职业信息、出行信息、婚恋信息等。
2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应该如何处理?
①准确记录诈骗分子的银行账户信息(如账号、户名等)
② 尽快拨打110报警或就近向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
③及时准确地将诈骗分子账户信息提交给受案民警,申请账户紧急止付
最后请您牢记:
①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②凡是叫您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骗
③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您先交钱的
④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求先汇款的
⑤凡是在电话或短信中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的
⑥凡是叫您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⑦凡是叫您到酒店开房接受调查的
⑧凡是叫您登陆网站查看通缉令的
⑨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汇款的
⑩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诈骗,请您做到:不听信、不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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