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木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线上招生公告

霞满✨
创建于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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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桐木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为做好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办学校“按行政村/学区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屋有效证明原则。

4.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三、招生范围

1.桐木小学:桐木村6组、7组、8组、9组、10组、11组、12组、13组、14组、15组、16组、17组、18组适龄儿童,地区划分:桐木府前路往文体广场方向,石园里、茶园里、团山岭、高坎下、黄土坝、道观冲、余家湾、王家湾、谢家老屋、老街东头、老街西头、十八坎、农贸街、牛巷子口。当以上片区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时,由中心校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2.实验学校:桐木村1组、2组、3组、4组、5组,桐木村府前路起到沿河路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屋场地址包括:金家大屋,甘家大屋,文卫路,建设路,府前路往上栗方向段,老上万线至雅溪桥止,新上万线至雅溪桥止含左岸新城。当以上片区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时,由中心校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四、招生方式和时间

      为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件事一次办”,桐木小学采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一)在线报名

      通过“赣服通”平台进入“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萍乡市上栗县专区,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1.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9:00-12日24:00。家长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结果及手机短信提醒。

2.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可在2023年8月27日9:00—17:00到行政村/学区学校补充登记,学校汇总后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其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

3.符合优待政策对象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二)报名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时,按照不同生源类别补充相应材料。

(三)审核流程

1. 8月15日-8月20日,招生学校根据所划定的行政村/学区和报名条件,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并完成初审。对初审不通过的,发送短信提醒修改材料重新填报;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发送短信提醒到招生学校进行线下面审。

2. 8月22日前,各小学报送预录名单至中心校。

3. 8月23日,中心校对招生学校预录名单进行复核。

4. 8月24日-8月26日,教育局对招生学校预录名单进行复核审定。

5. 8月27日,未报名学生到招生学校进行信息补充登记。

6. 8月28日,教育局进行统筹派位。

7. 8月30日,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8. 9月1日,家长根据系统中的录取结果,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特别提醒

     家长要在报名时认真填写系统所需材料,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

五、招生录取方法

      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划定的学区内招生,招生批次为:

第一批:村民子女及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二批:户籍在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居住(计算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三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四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居住,(计算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领有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营业执照,有住房租赁合同(需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住房租赁合同(需房管部门正式备案)。

      按政策接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桐木镇招商引资政策的对象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六、招生联系人

      阳老师:13755529767

七、具体操作视频

03:23

八、温馨提示

1.请家长朋友们注意学区划分和年龄规定。

2.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户口本来桐木小学进行网上报名,2023年8月8日—12日上午9点至12点,学校教师会对来报名的家长进行现场指导。

3.现场审核地点为桐木小学行政楼一楼,每一个家庭来一位家长(不带学生)报名。

4.注意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

5.请家长朋友们报名时提供真实材料,上报真实信息。如因家长弄虚作假影响孩子入学请家长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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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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