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轻信“小投资 高回报”的网络骗局

倔强
创建于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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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老年人轻信“小投资 高回报”的骗局盗,经过我行员工及民警细心劝阻,及时止损,银警联动最后成功阻止老人追加投资。

     2024年某日上午,一位孙姓老年客户来我行某个网点办理业务,告知我行大堂人员要将自己中行账户绑定到自己的投资软件APP上,且将账户里的2万元转入自己的投资账户里进行追加投资,还声称自己前期已投入资金5000元,以转换为“维卡币”且不到一个月时间收益已经达到500多元,老人觉得收益很高想继续追加投资,我行大堂经理在听完老人叙述以后,就让老人打开自己的投资软件,进行进一步了解,老人打开软件后还兴奋的告诉工作人员说这个投资很不错比银行理财高多了,工作人员看到老人所谓的500元收益也只是一个虚拟的投资货币而已,于是工作人员提示老人现在这种虚拟货币诈骗的案例很多,一定要谨慎诈骗,切勿轻信并进行转帐,但老人坚信自己没有受骗,还声称自己的朋友也在投资且前期收益已提现并执意让工作人员指导其转账, 这时侯,我行大堂经理也发现了问题,联想到平常学习的平安中行案例,马上意识到该客户的钱可能遭遇了网络虚拟货币的投资诈骗,于是工作人员耐心的劝解客户,咱们先不着急转账,了解清楚该投资是否正规以后,再转账也来得及。

【处理过程】内控副主任及大堂经理通过劝阻,最终警银联动,经过派出所民警的详细讲解后,老人最终将前期投资及时转出避免了资金损失。

随后大堂经理立即将具体情况报告给内控副行长,因内控副行长见老人在我行工作人员再三劝阻下仍继续坚持要进行转账再投资,内控副行长当即拨打了我行辖区派出所分管民警的电话请求其前往我行协助劝阻老人转款,在警银联动之下,民警同志向老人详细讲解了类似的网络诈骗案例 ,并告知此类诈骗手法大多数都是前期让客户看到高收益且可提现,从而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加大投资力度后资金就会被冻结和转走,这是网络实施诈骗的惯用手法,此时老人才恍然大悟,民警和我行工作人员立即指导客户及时将软件内的资金提现并转出,避免了资金损失。让客户卸载了该软件,指导客户在手机上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公众号,提醒客户平时可以多看看公众号上的案例,防止上当受骗。老人对我行工作人员及民警同志的服务态度和责任心表示称赞及感谢,并说中国银行确实是大家值得信赖的银行。

【法律分析】切勿轻信网上虚拟货币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启示】切勿相信小投资高回报,谨防被骗!

      通过此案例,我们深刻认识到,通过“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方式吸收大众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均为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际为非法骗局,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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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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