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
内容简介
《撒哈拉的故事》主要描写了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与当地相识朋友的故事,每个故事都透露出这个隐忍女子对生活的热爱和面对困难的坚定。由十几篇精彩动人的散文结合而成,其中《沙漠中的饭店》,是三毛适应荒凉单调的沙漠生活后,重新拾笔的第一篇文章,从此之后,三毛便写出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描述的自然环境中的沙漠和她的真实经历,不仅写与荷西的爱情生活,还把目光转向沙漠中的芸芸众生,热爱生命的孤苦老人、善良聪明的哑奴、轻浮妩媚的妓女等等,展示给大众一个真实的异域风情图画;起伏的大漠、黄沙落日、物质的贫乏却阻挡不了心灵的依靠和情感的归属,三毛用自己的“真”书写了沙漠的“爱”。
三毛给撒哈拉女子讲课,当赤脚医生给妇女儿童看病。无论军人、小偷、奴隶,她都怀着最真诚美好的心善待每一个灵魂。在三毛的书中,我们处处感受的是一种至情至性的博大的爱。
作者
1943年3月26日出生于重庆,浙江省定海县人。本名为陈懋平,1946年改名陈平,笔名“三毛”,1964年进入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后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加纳利群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情感真挚的作品。1981年回到台湾,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专职从事写作和演讲,1991年1月4日在台北士林区荣民总医院病房卫生间里,三毛用丝袜上吊自杀身亡,终年48岁。她生前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广为流传,生平著作和译作十分丰富,共有二十四种。
推荐理由
三毛曾解释说自己坚持去沙漠是正因感到了前世回忆似的乡愁,而在撒哈拉停留那么久却是爱人荷西,不论是原因是什么,在撒哈拉的经历都是三毛最珍重最珍惜的,也让之后的追随者们无限的憧憬和向往。在一个常人唯恐避之的地方,她却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她勇敢地抛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和知心温暖的朋友,到一个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物资奇缺的大沙漠,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屋子,虽然条件艰苦,生活艰难,但是她一袭长裙,飘逸长发,照样把沙漠生活过得有声有色。
在书里,三毛描述了刚到沙漠家里的狭窄简陋,讲述了和荷西一齐做家具装修房子的辛苦和不易。在沙漠里,荷西长期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这些艰难的日子里,三毛一次次的穿越沙漠,到处旅游。与个性又可爱的撒哈拉威邻居相处,交了一群喜爱自己的朋友。三毛,在哪里都不会个性孤单,正因她总是懂得如何生活。
作品赏析
《撒哈拉的故事》中的语言是具有三毛特色的。她的散文语言自然、清新、朴素。她能真实而具体地感受到写作对象所感受到的一切,对其行为动作进行白描,或用精炼的对话来还原场景,以她细腻、敏锐、准确的感知力,准确把握住写作对象的特点并注入自己独特的感受,这样,三毛的文字就有了一种令读者忘我而入境的感染力。读《撒哈拉的故事》,仿佛是在与三毛进行一次心灵对话,好似在听朋友讲述动人的故事、深刻的感悟、时而无羁的快乐,令人如入其境。
该书中每一篇文章都不求深刻,这就是很多人思考的,为什么朴素通俗的词汇在她的笔下就可以如此闪烁着光芒。三毛用语讲求浅显,该书中很难找到生冷怪癖的字眼和拖沓繁长的句子,用词简单,尽显优雅的色彩。这里所谓的“色彩”,就是三毛独有的个性魅力,这使她的语言脱离肤浅,上升为独具特色的个性化方式。三毛透过《撒哈拉的故事》告诉我们,她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是一段寻找生活的真谛,追求生命超越的心路历程。
我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直寻求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对于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钟爱的,如果一定要选择,那还是会选择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艳红在沙漠里绽放,沙漠的热度和躁砺让她显得那么饱满、奔突,她满头的黑发和遮挡于后的眼神,有着生命最亮眼的光芒。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
我想曾经甚至是现在,有很多人因为《撒哈拉的故事》,而爱上沙漠,开始对流浪产生憧憬。从她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们可以想象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会是什么样的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一定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就去了撒哈拉,所以从中我们还可以读到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可以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原文摘记
第二天荷西来敲门时我正在睡午觉,因为来回提了一大桶淡水,累得很。已经五点半了。他进门就大叫:“快起来,我有东西送给你。”口气兴奋得很,手中抱着一个大盒子。
我光脚跳起来,赶快去抢盒子,一面叫着:“一定是花。”
“沙漠里哪里变得出花来嘛!真是。”他有点失望我猜不中。
我赶紧打开盒子,撕掉乱七八糟包着的废纸。哗!露出两个骷髅的眼睛来,我将这个意外的礼物用力拉出来,再一看,原来是一副骆驼的头骨,惨白的骨头很完整地合在一起,一大排牙齿正龇牙咧嘴地对着我,眼睛是两个大黑洞。
我太兴奋了,这个东西真是送到我心里去了。我将它放在书架上,口里啧啧赞叹:“唉,真豪华,真豪华。”荷西不愧是我的知音。“哪里搞来的?”我问他。
“去找的啊!沙漠里快走死了,找到这一副完整的,我知道你会喜欢。”他很得意。这真是最好的结婚礼物。
“快点去换衣服,要来不及了。”荷西看看表开始催我。
我有许多好看的衣服,但是平日很少穿。我伸头去看了一下荷西,他穿了一件深蓝的衬衫,大胡子也修剪了一下。好,我也穿蓝色的。我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的长衣服。虽然不是新的,但是它自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鞋子仍是一双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了一顶草编的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没有用皮包,两手空空的。荷西打量了我一下:“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
于是我们锁了门,就走进沙漠里去。
由我住的地方到小镇上快要四十分钟,没有车,只好走路去。漫漫的黄沙,无边而庞大的天空下,只有我们两个渺小的身影在走着,四周寂寥得很。沙漠,在这个时候真是美丽极了。
“你也许是第一个走路结婚的新娘。”荷西说。
“我倒是想骑匹骆驼呼啸着奔到镇上去,你想那气势有多雄壮,可惜得很。”我感叹着不能骑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