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富教科体发【2023】71号)要求,现将我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按照“两个一致为主、户籍和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及就近入园的原则。“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户主)且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幼儿园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入园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本学期中、大班不招生,小班计划招收3个班,每班25人,共计75人。
身体健康、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1.8月6日—8月9日发布招生公告;
2.8月10日—8月16日申请登记(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8月17日—8月22日信息核查;
4.8月23日—8月25日公布录取名单;
5.8月27日报名注册。
富县幼儿园
第一批次:世居户。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幼儿园附近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并世代居住在幼儿园附近。
第二批次:“两个一致”。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幼儿园附近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新生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且房产地址在幼儿园附近。
第三批次:户籍及房产均在幼儿园附近(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幼儿园附近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新生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不一致,但房产地址在幼儿园附近。
第四批次:幼儿园附近户籍(幼儿园附近无房产)和幼儿园附近有房产(户籍不在幼儿园附近)。
以上四个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迁入幼儿园附近至少一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户口簿上所有成员的复印件,首页及幼儿信息复印于一页纸上,父亲母亲的信息复印在一页纸上,并写上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
②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在幼儿园附近购买房子一年以上(已入住),购房属私人交易的需提供交易时银行流水。(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及办理房产落户所需交税发票等、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缴费票据等材料,如有手机电子缴费的需将缴费信息截屏打印);
③父母(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批次:个体经营和进城务工。
资格审查证件: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幼儿信息复印于一页纸上,父亲母亲的信息复印在一页纸上,并写上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
②营业执照或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的劳务合同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营业许可证一年以上且至少进行过一次年检;
③父母(监护人)在幼儿园附近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④父母(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幼儿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后将留存所有复印件,8月17日—8月22日组织专人到公安派出所、房产管理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并入户进行核实(在入户期间,凡拒绝上门、核查时无人、电话联系关机等无法证明登记信息属实的一律按虚假信息对待)。
1.所有佐证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在袋外注明袋内材料名称、份数及幼儿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2.按照五个批次及由近到远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3.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不作为新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4.新生信息将直接录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作为幼儿的永久学籍信息,如提供的信息、证件与实际不符,幼儿园取消其在本园入园资格。
5.登记时请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进行资料登记。幼儿录取与登记的先后顺序没有关系,请广大家长不要过早到幼儿园门口拥挤排队等候。
6.按时登记,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幼儿园不再受理。
7.报名具体事宜详见《富县幼儿园报名须知》。
8.咨询电话:
庞老师:13891149768
吴老师:13468860686
白老师:13891186904
9.监督电话:
13772274939
富县幼儿园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