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学校龙泉校区2023新生招生工作指南

张跃坤
创建于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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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材料说明

        二、审核材料说明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已经实现了大数据对接,以上所列招生材料主要是需要家长提前准备,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需要输入或验证的信息,在实际报名过程中通过大数据对接可以查询的信息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查询不到的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查询信息不一致才需要家长人工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户籍说明

       1.适龄儿童户籍应是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的家庭户口,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空挂户口、集体户口,不能判定为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

       2.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本人的,需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儿童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应跟随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人入学,如果跟另一方入学,需提供法定抚养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4.以祖辈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其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应长期在(外)祖父母户籍上。

    (二)房产说明

       1.作为入学依据的有效房产。房屋用途须为住宅或商住一体,包括已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农村住宅等证明的住房;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可凭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但须同时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和证明已实际入住的天燃气、用水、用电、闭路电视等正规发票,购房合同须为正式网签合同,私人间交易合同须通过公证处公证或法院判决方能作为入学依据。

         2.不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括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须为监护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3.城中村改造已经重新购房或异地安置的,使用新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尚未完成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选择原所属片区或待安置片区学校申请学位。因拆迁未办理房产证的,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同时均需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4.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提供和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原件。

        三、服务地点

        1.8月7日-8日,学校为所有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义务技术支持,您有任何困难都可到学校寻求帮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咨询服务地点:学校5号楼一楼最西边教室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3616461006 18506365218

    4.具体要求参考“青州教育”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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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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