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锦绣小学教育集团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以下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自身符合的类型,在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11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二、招收范围:
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三、报名条件:
学区内年龄满6岁3个月(即201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
四、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审核范围:
(一)2023年8月7-8日 审核以下条件的:
1.户籍在博乐市红星派出所且在学区内且购房居住;
2.学区内购房居住。
审核材料:
⑴户籍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增加提供出生证明);
⑵房产材料: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廉租房协议)等原件
⑶居住证明:监护人及孩子居住证明(非本学区户口需半年以上)。
⑷免疫证明: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计划免疫证(建议接种水痘疫苗)原件,若近期无法提供的,解释说明原因后,开学后提供。(不做强行要求)
(二)2023年8月9-10日 审核以下条件的:
1、学区内租房人员子女;
2、随亲(与祖父母居住)子女
审核材料:
⑴户籍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增加提供出生证明);
⑵房产材料: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博乐市和第五师房产局证明均需出示)、租房合同或爷爷奶奶房产证等原件;
⑶居住证明:监护人及孩子居住证明(半年以上)
⑷免疫证明: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计划免疫证(建议接种水痘疫苗)原件,若近期无法提供的,解释说明原因后,开学后提供。
(三)2023年8月11日 查漏补缺
因前期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补充递交材料的人员子女。
五、核心校报名地点:
锦绣小学一号楼一楼(童真楼一楼)
六、录取原则:
按照优先级进行录取,第一级录取房产证、户口均在学区内人员子女、第二级录取房产证在学区内人员子女,若还有空余学位再招收学区内随亲居住、租房等人员子女,若核心校已按照优先级收满额,则超出学校学位学生由锦绣集团统筹安排至一分校或二分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