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王华
创建于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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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负追梦人,星光不负赶路人。一年一度的新生报名又要开始,城关二小片内适龄学子请关注以下招生事项!

  为保证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招生委员会<平罗县2023年招生工作计划>的通知》(平政发〔2023〕48号)及《关于印发<平罗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体通〔2023〕24号)文件精神,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遵循“公开、均衡、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原则,做到“五统一六公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2023年秋季开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7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315人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以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三、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阳光分班”工作专班

       为做好本校规范招生和阳光分班工作,学校成立规范招生和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马维平   党支部书记    校长

副组长:王   华   党支部委员   副校长

            薛效强  党支部委员   副校长

纪律监督组长:沙彦娟  党支部副书记  副校长

成 员:李佳  张玉梅  余洁 何君  樊俊娇   雍绍堂    孙永刚   张娜

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律监督组长负责“阳光分班”工作的监督。

  四、招生片区  

按照平罗教体局关于平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规定,城关二小一年级招生片区为:翰林大街以东,唐徕大街以西,唐徕渠以南区域(含沿河村、前卫村)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主要居民小区为:邮电局家属院、国土局家属院、林业局家属院、桥馨家苑A、B区,星和家园、鑫河西院、鑫河南院、南苑小区、南苑尚筑、平中家属院、万佳南苑、和平新居小区、永康民生花园小区等。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7日早上8:30在学校门口及招生片区小区内张贴招生公告,同时以微信形式发布公告。

    (二)分时间段、分小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2023年8月14-15日,按片区报名时间安排由家长带学生入校报名。学校将对学生房产信息、户籍信息进行审核,并做报名登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4日上午(8:00—12:00):万佳南苑、桥馨家苑A、B区、沿河村、前卫村

       8月14日下午(14:30—18:00):鑫河西院、鑫河南院、南苑小区  、南苑尚筑

       8月15日上午(8:00—12:00):星和家园、和平新居小区、永康民生花园小区

       8月15日下午(14:30—18:00):邮电局家属院、国土局家属院、林业局家属院、平中家属院

     2.提供资料

    (1)户籍资料 ①入学适龄儿童和房产持有人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只提供户口本。  ②入学适龄儿童和房产持有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等。 ③监护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监护权认定相关证明。

    (2)房产资料   ①片内购房户: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②片内公租房、廉租房:提供平罗县相关部门出据的公租房、廉租房本原件及2023年的年费或采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

       特别强调:房产房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母)名下且户口与父母住房产权相一致;购房时间必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公证书不能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3)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阳光分班        

      8月20日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8月21日上午8:00学生按照校门口张贴分班情况进班报到。

  六、注意事项

        1.审核证件时,家长不得在校门口聚集扎堆,严格按通知各小区报名时间到校报名,一生一家长进入校园,报名结束后迅速离校。不得在学校吵闹、寻衅滋事。

         2.提供的户籍、房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入学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同时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凡是已经读过一年级且有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此次一年级报名,一经发现无条件退回。

         4.我校二至六年级没有学位,不接受转入学生。

     5.租住户及投亲靠友的视学校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分配。在学校学位未满情况下,可依据实际情况接收片内租住户,须提交监护人(父母)在县城的无房证明和租住相关手续、生活缴费票据(2023年居住近3个月的采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至少2种以上),经学校实地核查后予以报名登记。

       七、附件(请家长认真阅读附件)

     附件1《平罗县关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

    附件2平罗县招生入学工作“十二条禁令”

    附件3《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

    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13995323195

     

     

                         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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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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