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源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青山地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符合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
报名时间及方式:
1.在线报名
通过“赣服通”平台进入“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萍乡市专区,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①报名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14日24:00。
家长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结果及手机短信提醒。
② 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可在2023年8月27日9:00—17:00到学区学校补充登记,学校汇总后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
特别提示: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我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查询录取结果:
8月30日,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9月1日,家长根据系统中的录取结果,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在外县区就读小学,回安源区就读初中学校入学登记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
1.小学毕业学校名称及学校标识码;
2.学生学籍号。
新生录取顺序:
根据 《安源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我校严格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第一批(有房有户):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批(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特殊人员直系子女):可接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籍、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子女、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批(有户无房):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半年及以上;②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半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居住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法定有效证明到划定学区学校登记,区教育局或集团总校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学校或集团内成员校就读。
随迁子女向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有效居住证;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经商随迁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务工随迁的,提供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
网上报名操作指导:
来自“萍乡教育”公众号2023-08-03 19:51文章,政策方面的详细信息也可查阅此公众号。
家长朋友如有报名方面的问题,可联系:
雷老师: 13979947824
李老师:1387990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