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召开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抑制工地扬尘现场会

琼中县大气办
创建于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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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3日,琼中县大气办在海南农信中部金融中心工地召开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抑制工地扬尘现场会,参会单位有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营根镇政府和县城区域14家建筑工地代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廖忠卫提出,建设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裸露土覆盖和湿法作业等扬尘控制措施,同时要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台账、进出车辆冲洗台账、施工现场清理台账、外架清理、楼层清理、露土砂石覆盖等台账资料以及扬尘防治有关的照片影像资料。

     住建局将与县综合执法局和县生态环境局加大联防联控工作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屡教屡犯、拒不整改的项目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抄送县综合执法局给予顶格处罚。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陈俊要求,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要求,对扬尘污染问题频发的工地作为整治重点,实施差异化管理,对发现1次问题的由落实单位要求2天内完成立行立改,发现2次问题的由落实单位要求2天内完成立行立改并依法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发现问题3次及以上由落实单位责令停工整治,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在媒体进行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

  会上县大气办主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曾冬强调,省委省政府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非常重视,冯飞书记、刘小明省长分别做出6次的批示,顾刚副省也做了4次批示,要求对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任务的市县进行问责、约谈及通报,充分表明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性。把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当作我县2023年的一项底线性工作,力争在剩下的100多天的时间内努力完成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县辖区内的建筑施工要落实“六个100%”措施,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施工方要严格落实建筑、拆迁及道路施工工地的围挡、硬化、覆盖、湿法作业、清洗、密闭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会上县大气办着重表扬了农信中部金融中心项目工地,承建单位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和海南发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效落实了扬尘管控各项措施。并号召各个建筑工地向两家承建单位学习借鉴,取长补短。

  会议最后一项议程,14家建筑工地代表签署建筑工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抑制工地扬尘承诺书,承诺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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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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