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3月,中宁九小教育集团成立以来,中宁九小南校区在中宁县教育体育局的大力支持和九小教育集团的正确坚强领导下,凭借集团化办学优势,实现教育集团办学理念、管理方式、教学教研活动、师资培训等一体化。通过集团内部教师交流,充分发挥优质教师资源的凝聚、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吸纳、集聚、盘活各校区的教育资源,提高师资、设备、场地等资源的使用效益。集团化办学促进了中宁九小南校区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宁九小南校区现有36个教学班,1545名学生,71名专任教师,其中区、市、县级骨干教师16名。实施集团化办学以来,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已经大幅度改变,教学成绩大幅度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社会声誉和办学吸引力明显增强。
四年多来,中宁九小南校区在凝心聚力、砥砺奋进、追求卓越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教学成绩大幅度提升,在教育体育局组织的教学质量测查中综合成绩连续7次名列全县前茅,教学质量进入全县小学第一方阵,教师节被县委、政府评为“教育教学成绩进步学校”。连续四年都顺利完成了教育体育局下达的一年级新生入学任务,一改过去服务片区的家长千方百计的择校,不愿意把孩子送到这所学校上学的现状,社会、家长、学生、教师满意度不断提高。
学校始终持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真实实施素质教育”的办学宗旨,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通过积极践行四大行动纲领(即让每一个孩子“热爱阅读,热爱运动,热爱艺术,热爱生命”)和“日行一善”德育实践活动,促使每个孩子在校园里全面健康的成长,让孩子们获得终生受益的核心素养。
2021年6月,学校180余名师生代表九小集团参加了全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人集体舞现场展演比赛,以优异成绩荣获全区小学组一等奖,为中宁教育增添了光彩!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百人集体舞视频(在美丽的九小集团南校区宽阔的操场上,孩子们用稚嫩的歌声、优美的舞姿向党深情的告白!)
2023年4月,在奔跑吧•少年“喜迎十六运”2023年中宁县中小学生足球联赛(小学男子组)中,我校16名“足球小将”团结一心、顽强拼搏,取得第五名的优秀战绩!
2023年4月27日,在“奔跑吧•少年‘喜迎十六运’中宁县第23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我们南校区二、三、四年级篮球队和舞蹈队的180名学生代表九小集团参加了“中宁县第23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展演,体教融合特色演出非常成功,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回忆,也为九小教育集团增添了光彩!
2023年5月10日,我校代表九小集团参加了“中宁县2023年‘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荣获二等奖。
中宁九小南校区“诵中华经典,做有德少年”主题诵读大赛精彩瞬间。
2023年5月14日,在“奔跑吧•少年‘喜迎十六运’2023年中宁县中小学生篮球联赛”中,中宁九小南校区U12女子篮球一队和U10混合篮球一队双双荣获第二名,U8篮球一队取得第三名的优秀成绩,可喜可贺!
2022年,学校被评选为“中卫市美育特色学校和学生美育社团建设学校”,2023年4月又积极申报了“自治区美育特色学校和学生美育社团建设学校”。
“童心向党热爱祖国筑梦未来”中宁九小南校区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班级合唱比赛掠影!
经历是最好的成长,研学是最美的相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行走的课堂收获见识、远见、格局。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中宁九小南校区全体师生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正乘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强劲东风,扬起充满希望和憧憬的风帆,开足马力,奋力书写学校教育的新篇章!
中宁九小南校区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平稳有序做好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片区就近入学,中宁县第九小学南校区根据《中宁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中宁教体函〔2023〕79号)和《中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精神,制定中宁县第九小学南校区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秋季,中宁县第九小学南校区按照辖区招生范围,招收270名一年级新生入学,设置6个教学班。
严格按照《中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要求,入学年龄为2017年5月15日前(含5月15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接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中央大道以东新堡镇宋营村、毛营村等周边住户。包括:大唐金宸、观天下、观园壹号A、B区、观园世家、盛世花园南区、世芳豪庭、嘉润雅居、天仁名邸(宏祥达)。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证明(户口本),验证应入学学生和法定房屋产权持有人是否为监护关系。
2、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住建部门证书(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商品房,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4月14日。
3、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的只有住建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未取得住建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买房屋备案时间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且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商品房,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契税发票。
4、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因拆迁安置或持有公证书的小产权房,需提供拆迁协议或公证书(时间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6个月以上)至少两种。
5、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有住建部门分配安置的廉租房、公租房,需提供公租房、廉租房合同(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6个月以上)至少两种。
6、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具有公证的祖辈去世遗产房屋,需提供合法并经过公正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相关证明材料。
7、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持有具有宅基地证的自建房,需提供符合监护人名下的宅基地证。
1、在中宁县城区租住或租房经商商。
2、房屋所有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入学者与房屋所有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二手房买入后,户口虽已迁入,但房屋产权所有人没有变更。
4、购房虽已迁户但未实际入住一年及以上者。
5、在中宁县城区购买营业房,已迁户但该房屋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者。
6、在登记报名时填写的居住地址因个人原因在审核期间所售卖者。
7、同一房屋产权证,房产持证份额51%以下者。
1、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的军人、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符合入学年龄的条件下,结合学位情况优先安排接受义务教育。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原则,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的同时要接受调剂入学。
3、残疾儿童。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1、确定学位。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前在校生数审核下达各学校一年级招生指数,凡是中宁县阳光入学服务平台按照入学基本条件审核为完全符合状态的学生,各学校将通过中宁县阳光入学服务平台向学生家长发送入学通知。凡不完全符合本校招收条件的学生,由各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数组织家长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未被摇中的学生由教育体育局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阳光分班。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中宁县阳光入学服务平台“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均衡分班后,新生家长按照入学信息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所属学校,按照张贴的分班名单入班办理一年级新生入学手续。
今年秋季开学,中宁九小教育集团将进一步通过教师交流制度,选派本部最优秀的教师到我校区任教!相信,中宁九小南校区的明天将更加灿烂辉煌!
中宁县第九小学南校区
二0二三年八月四日
撰 稿:孔 凯
审 核:刘伟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