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镇新村完全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根据教体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新村完全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招生须知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市级统筹、区域为主,就近划片、严把条件,手续合法、真实居住,控制班额、杜绝午托,分包监管、确保稳定”的原则,积极落实“免于考试,相对就近”的入学政策,实行线下审核、平台管理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2.控制班额、杜绝午托: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5人以内,非起始年级的大班额只减不增,全部消除超大班额,计划招收3个班级,150名学生,二至六年级还有部分学位。
3.学生严禁在午托部食宿,学校每学期要与每一名学生家长签订不在午托部食宿的承诺书,学校不定期开展午托部专项排查。
二、就读资格
1.年龄: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辖区范围:黄水河以西,中兴路以北,华瑞路以东。
3.学生入学坚持满足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学校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凡服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市区返回学生,一律无条件接受。
三、就读类别及条件
(一)就读类别
1.新郑户籍;
①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
②新郑户籍+实体经商
③新郑籍拆迁户子女
④新郑户籍其他自购房、自建房等
2.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3.非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其他自购房)+新郑市居住证;
4.非新郑户籍实体经商+新郑市居住证;
5.非新郑户籍务工+新郑市社保+新郑市居住证;
6.非新郑户籍务工+新郑市居住证。
招生过程中,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 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 号)文件要求,我 市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类别先后顺序梯次招 生。前面类别如已完成招生计划,则后面类别学生统筹安排到 其他学校报名。对于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务工 单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初中小学有学位的,可到父母务工单位 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初中小学入学;父母务工单位所在地服务范 围的初中小学没有学位的,原则上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协调 安排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二)必备条件
有新郑户籍或在新郑有合法住房的(房屋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以新郑户籍或以合法住房为入学基本条件,同时作为就近划片入学依据。
非新郑户籍外来人员在新郑经商、务工的人员,因入学、升学原因,以父母的新郑市辖区居住证为入学基本条件,但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作为招生入学划片依据。
四、报名所需材料
户籍要求及需提供证件:
1.新村镇新村村和小庄村居民提供户口本和防疫接种本;
2.新郑市非新村镇户籍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户口本和防疫接种本;
3.外来经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和防疫接种本;
4.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租房协议、户口本和防疫接种本;
5.新村镇拆迁户需提供购房协议、水电费证明、户口本和防疫接种本。
备注:以上所有证件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把以上材料装入到透明档案袋中,开学后学生带档案袋到学校上交给老师,方便学校保存。
五、线上报名具体安排
1.模拟报名:8月11日家长线上模拟线上报名,熟悉操作流程;
2.正式报名:8月12日6:00—8月13日24:00,家长正式线上报名,按要求提交学生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资料的照片等;
3.资格初审:8月14日—8月16日,学校组织人员在报名平台初审学生报名资料,及时记录审核的具体情况;
4.初审查询:8月17日,家长扫码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5.二次报名:8月18日,线上报名未通过的家长可以二次报名,每名学生有且仅有一次补交报名资料的机会;
6.现场复核:8月19日,未通过线上二次审核的家长,可拨打学校咨询电话预约现场复核;
7.查验证件:8月19日—21日,到相关部门审核房产证及不动产证等证件;
8.资格复审:8月21日,分包科室对我校报名情况进行复审。
若家长操作有困难,可携带材料到校找老师帮忙,家校携手顺利完成线上报名事宜。
温馨提示:
诚实守信:请您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做孩子学习的榜样,积极推进社会的公正、平等、文明与和谐。
您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教育局将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审核。
家长登记的联系电话与注册电话要保持一致;手机务必保持畅通,以便接收学校短信、电话。
各位家长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避免耽误孩子上学。
学校为招生工作组织单位,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招生。社会上各类组织、个人承诺安排入学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请各位家长不要上当受骗。
新村镇新村完全小学
2023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