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逸夫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逸夫中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招生须知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2023年虎林市域内本学区内五所小学应届毕业生及2018年7月31日前进入新乐乡中心小学、伟光乡中心学校、东方红镇中心学校、珍宝岛乡中心小学、虎林市第四小学5所小学就读的在本学区实际居住的毕业生。
二、线上及线下招生日程安排:
申请报名阶段:2023年 8月11-13日,符合招生种类第“2”、第“3”类新生通过“鸡西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网上申请报名。其他类别新生到校报名。
到校报名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00
地点: 虎林市逸夫中学综合楼一楼
公示阶段:8月22日-8月23日,各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 报名条件
1.招收新生应具备“两一致”条件,即应具有虎林市行政域内户籍,其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注册(非集体户口),同时,在学区内有100%住房产权,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与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均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
2.招收新生不具备“两一致”条件的,即仅有虎林市行政域内户籍或住房产权,在学区所对应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优先住房产权招收。优先录取住房产权证登记注册日期或购房契税发票日期早于2022年7月31日(含)的。如住房产权证登记注册日期或购房契税发票日期在2022年7月31日之后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数,则实行电脑派位,如没有空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招收新生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在2020年7月31日之后没有迁移的,且父母双方在本行政区内均没有住房,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常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
4.动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动迁协议回迁户按原学区入学;异地置换的按置换地所在的学区入学;资金补偿的按新购房所在学区入学。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按暂住地所在学区入学。如该类学生报名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实行电脑派位;如没有空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6.优抚对象子女,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2)22号)、《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公通(2018)32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端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发(2016)61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驻鸡西市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不受学区限制。
7.凡属于第一小学学区、实验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依据招生范围志愿选择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入学,并连续在该校就读满六年,完成小学阶段学习,初中入学时将不受城区内三所初中学区限制,无需参加电脑派位,根据报名志愿可直接进入所选中学。
8.2018年7月31日前进入伟光乡中心学校、东方红镇中心学校及珍宝岛乡中心小学、虎林市第四小学四所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如果选择虎林市逸夫中学就读,应在2023年5月1日前,在我校的学区内实际居住。
9.按照以上类别依次录取,当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数,则按类别实行电脑派位,如没有空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招生种类的划分标准及报名方式
1.政策性优抚对象;(相关单位统一到教育局报名)
2.符合“双一致”即具新生有虎林市行政域内户籍,其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注册(非集体户口),同时在学区内有100%住房产权,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与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均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线上报名)
3.新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非我市行政域内户籍,实际居住地在对应的学区内有100%住房产权,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与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均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线上报名)
4.新生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2020年7月31日之后没有迁移的,且父(母)双方在本行政区内均没有住房,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常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学校报名)
5.新生父(母)双方在本行政区内均没有住房,在学区内具有100%门市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商铺由父(母)本人经营且在该门市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学校报名、实地验查)
6.符合招生种类第“2”类,但获取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在规定时间之后的。(学校报名)
7.符合招生种类第“3”类,但获取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在规定时间之后的。(学校报名)
五、招生方式
符合招生“2”、“3”种类学生将不再组织家长到校集中报名,通过“鸡西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网上办理。如网上报名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拨打对应学校报名电话或到学校招生指导窗口,会得到现场指导和帮助。
报名方式一:电脑登录“鸡西教育云”,网址:http://edu.jixi.gov.cn——点击“小学(初中)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二:手机访问“鸡西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入学升学”——点击“小学(初中)报名”。
其他类别需要到学校现场报名。
六、网上及线下报名材料准备(涉及到的各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一)学区内新生需提供材料
1.户口簿,报名时需出具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致的本市户籍,户籍需在2022年7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如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2.房产证。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以现实际住房为准,需提供现住房的有效不动产证;实际居住购房暂未取得不动产证的,需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契税发票。必要时,依据情况招生学校可要求其提供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的供热或水电费票据。房产需在2022年7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如贷款请提供抵押贷款手续、房产抵押证明、贷款还款近半年以上的银行流水。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准备材料1.户口簿。随迁子女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同一户籍的户口簿。2.居住证。3.务工者提供半年工资发放流水,经商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三)优抚对象子女需提供材料
1.驻虎林市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虎林市驻地现役军人子女,由父(母)所在部队出具证明,由人武部向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统计表需加盖人武部公章。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原有优抚名单由省教育厅下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优待对象名单,由市公安机关向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统计表需加盖市公安机关公章。
3.高端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根据《鸡西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鸡组通字〔2023〕16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驻我市高端人才子女,由鸡西市人才工作中心或虎林市人才工作中心出具证明,并携带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统一到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按文件要求安排就学。
4.高级技术工人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家长携带由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高级技术工作身份的证明、文件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对应当地教育局报名,由教育局就近就便妥善安置。
5.2018年7月31日前进入新乐乡中心校、伟光乡中心学校、东方红镇中心学校及珍宝岛乡中心小学、虎林市第四小学4所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如果选择虎林市逸夫中学就读,应提供2023年5月1日前,在逸夫中学学区内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楼发票、租房协议等均可)
七、招生范围
计划招生6个班,学区范围:中心路—-红旗路(电影院门前的路),南到建设西街(大厦门前的街),西至景观大道—安乐路(交警队西侧南北路),北至北外环。
八、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王德友 逸夫中学校长
副组长:沈兰 逸夫中学副校长
成员: 教导处所有人员。
九、温馨提示
1.请仔细阅读招生公告,按照招生类别,进行不同方式的报名。
2.招生采取登记材料“现场核查+机构复查”双重验证。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及录取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使用“假户口”、“假产权”登记入学新生,经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核准,将取消其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就读学校。
3.线下报名时仅限一名家长入校(不用带孩子),招生入学不按报名先后顺序,无需过早排队,听从指挥,有序出入。
4. 请学生家长提前准备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两个透明A4拉链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户口本、房产证、相关供热、水电费等佐证票据)放入袋内,用大标签纸在袋子左上角写好新生姓名及原所在学校。
5.复印要求:户口首页与学生户口页印正面,父母户口印在同一张纸的反面,在父母户口旁边写清联系电话;房照持有人姓名页印在纸的正面,房产位置地图页印在同一纸张的反面;如提供合同,合同条款页不用复印,发票单独复印;身份证只印正面,父母两人身份证件在同一张纸的正面。
6.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各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因个人原因超过正式报名时间,且该校招生计划已满的情况下,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
招生电话:13796455211
1594669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