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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畲小欢迎您———上饶市第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报名公告

创建于2023-08-01 阅读3688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有关政策,促进信州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信州区教体局制定的《2023年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将上饶市第七小学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如下:

一、新生报名时间安排

     8 月 6日-9日 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就学一件事”窗口或江西政务服务网线上登记信息

     8月9日—10日 学校审核

     8月11日-12日 联办单位审核

     8月13日—18日 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8月29日 预录学生携带户口本报到注册

     8月31日 入学教育

     9月1日 正式上课

二、报名对象

      我校学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招生实行按“户口 +实际住址”划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

     2.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一件事”专区“信州区就学一件事” 窗口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按 “户口+实际住址”划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

     4.商住楼、商铺、公寓、写字楼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生分配依据。

     5.自 2022 年秋季学期始,实行房产地址 “学位限定” (含自住和租赁情形) ,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 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被"学位限定″的生源纳入第八类招生。

     6.入学申请材料除有特别规定的,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无房认定时间、房产证件取得时间、社保缴交和取得营业执照截止时间均为当年招生文件发布之日。自2024年起,取得以上材料截止时间是6月30日。

     7.入学报名需验审的材料详见《2023年信州区中小学招生各类生源需验审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2023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情点击👆链接查阅,录取办法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四、网上填报指南


信州区“就学一件事”新生报名办事指南(电脑版)👈视频教学

信州区“就学一件事”新生报名办事指南(手机版)👈视频教学

     以上两链接方法一致,选择其一学习即可

2023年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大部分的问题均可在上方链接中得到解决,如仍有其他情况,也可拨打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五、生源分类与验

      招生录取按照以下类别依序实施,直至招录满额。各类别预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预审核通过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该类学生参与公开摇号获得学 位,未摇中的及后面类别预审通过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城区有户类生源未能在公告报名时限内在赣服通报名登记 的,只能参加统一补报,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类:城区有户类 (依序录取)

     1.户房一致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户房不一致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但与其父母房产地址不符合的,按其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3.户房随祖辈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及其父亲或母亲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名下在城区内均无住房 (含尚未交付的期房) ,可按其祖辈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房产地址就近入学。

     4.房产共有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直系亲属(父母与子女、 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间共有同一处房产,其父母应占房产份额50%以上,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该房产所属学区入学。

     5.有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口无房者 (户口迁入满三年,其父母无住房,且无祖辈可投靠的) 。其与父母名下均无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住房的,按户籍地学区安排就学。户口迁入时间不足三年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二类:政策优惠类

     根据《关于印发<上饶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 知》 (政联〔2013〕1 号 ) 、《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赣公字〔2018〕58号 )、 《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 (试行) 》 (饶发〔2019〕17 号 ) 、《信州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操作细则 (试行) 》(饶信字〔2018〕25 号 )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4号 )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赣教办字 ﹝ 2020 ﹞ 2 号 ) ,现役军 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 人员、抗疫一线人员 (指援鄂医护人员子女) 等人员子女享受政策优惠。

第三类:招商引资类

     信州区范围内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子女。

第四类:非大陆户籍类

     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及外籍人士子女。

第五类:工作调动类

     非信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工作变动由区外调入、 考录、安置到城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暂无住房者。

第六类:房屋拆迁类:拆迁户子女

第七类:无户有房类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城区已购商品房并实际入住者。

第八类:随迁子女类

     该类人员是指非信州区户籍且在信州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其它:按要求依序录取以上八类适龄儿童少年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向社会公告学校空余学位数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

余位登记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但逾期报名时间者;无城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余位登记对象应提供务工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单等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等材料。通过赣服通“一件事”专区“信州区就学一件事”窗口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空余学位学校登记。如果登记人数大于空余招生计划数,则由招生学校实施电脑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地就读。

各类生源需验审的材料清单


六.学区范围

                        🏫七小学区范围

     汪家园村村(居)民子女,叶挺大道(胜利桥至人寿保险公司段)。钟灵路,创南路,建南路,饶丰路,兴隆路,贸昌路,科苑路,林苑小区,金色家园,化建小区,三江名人花园,三江信州府(原红海外滩),汪家花园,碧桂园信州府,颐景园,盛世嘉园,三江名邸,汇杰安置小区等。

温馨提示

  1.请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

    2.报名时如遇问题可打咨询电话或到校咨询。

    咨询电话:杨老师13607933755

    现场咨询窗口:一楼大厅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学校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丽珍

审核:李道博

签发:周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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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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