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古田县教育局古教幼【2023】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我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名额:
小班112人
三、招收办法:
(一)第一轮报名:
1.2023年8月15日面向现户籍所在地为罗华村适龄儿童进行第一轮招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7:30),如果第一轮报名人数未满,则全部招收,如果第一轮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采用摇码方式决定招生对象,以报名顺序号每10人一组(如果最后一组是10人以下则独立成组),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由教育局组织安排在罗华中心小学多媒体教室摇码。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与第一轮报名,属于以下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须在2023年8月10日之前提供相关证明到古田县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股(2)申请登记。
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联〔2022〕1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古田县教育局关于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就学优待措施的通知》(古教综〔2018〕29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古田县加快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古人才〔2018〕6号)、《宁德市关心关爱抗击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十个一” 措施》( 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44 号)以及宁德市委、市政府和古田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第二轮报名
1.若第一轮招生人数未满,剩余的学位将进行第二轮报名。(如果第一轮报名完学位已满,则没有后面的第二轮、第三轮报名程序。)
2.第二轮招生对象:户籍在城西街道除罗华村、机关幼儿园、城西第二幼儿园(沽洋里村、前坂村、洋头村)、玉田第一幼儿园(松台村、莲桥村、吉兆村)、玉田第二幼儿园(苏洋厝村、局下村、官江村、金泰社区、万星城市广场)、第二实验幼儿园(浣中村、浣下村)片区以外的城西街道行政村适龄儿童。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下午(截止时间8月17日17:30)
4.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剩余人数,则全部招收,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人数,将安排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采用分组抽签(或摇码)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对仍不能确定就读幼儿园者,2023年8月18日下午(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7:30)可继续到计划招生指标未满的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入学。
(三)第三轮报名
第二轮招生结束后若有剩余的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20日可参加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0日(截止时间2023年8月20日17:30)。
2.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剩余人数,则全部招收,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将安排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采用分组抽签(或摇码)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凡户籍属古田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古田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包含: 文安社区、文河社区、文兴社区、青云社区、胜利社区、新秀社区、金泰社区、翠屏社区、屏东社区、西丰里社区、滨河社区、湖滨村、新丰村、西山村、赖厝村、前山村、罗华村、松台村、莲桥村、吉兆村、沽洋里村、前坂村、洋头村、局下村、苏洋厝村、官江村、浣中村、浣下村)以外在古田城区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四、报名须知
1.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提供:幼儿本人户口簿原件,妇幼保健院入学体检表。辖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正常工作调动除外)。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幼儿本人户口簿原件、妇幼保健院入学体检表、父母进城务工证明及父母在城关的居住证明。
五、声明
1.每位幼儿只限申报一所幼儿园,且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伪造材料或同时在两所幼儿园及以上进行登记报名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超过报名时间期限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每轮公开摇码时都会聘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县教育局纪检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到场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新生注册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予保留名额)。
4.旧生注册时间(原小班与中班): 2023年8月31日之前到一中旁边的农业银行开通手机银行进行注册缴费,逾期不保留名额。
特此通告
古田县罗华中心幼儿园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