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开始受理了

潼关学生资助
创建于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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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首贷8月1日开始现场业务受理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

        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五、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4、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5、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六、办理方式:

        首贷现场办理、续贷可在线远程受理

     (一)首次贷款资料

          1、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实名注册后,导出申请表)

          4、《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二)续贷远程受理流程

            1、提交续贷申请       

            2、手机端进行实人认证              

            3、在线签订电子合同   

            4、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否则长期未登录,系统密码将锁定。

七、办理时间:7月20日至9月20日

(一)续贷线上开通时间:7月20日

(二)首贷现场办理时间:8月1日

八、办理地点:潼关县和平路北段职教中心院内。

九、咨询电话:0913--3825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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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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