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渭滨区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公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流程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和方式坚持“划定学区、就近入学”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居住登记和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采用“网上报名,线下审核”方式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类别年龄: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对象:学区内适龄儿童(含进城务工适龄随迁子女)
类别: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政策优待类、学区内户房一致类、学区内户房一致三代同住类、学区内有户无房类、渭滨户籍学区内有房无户类、非渭滨户籍学区内有房类、渭滨户籍学区内租房类、非渭滨户籍学区内租房类”八个批次依次进行网上审核,依次录取。前一类录取后,仍有空学位时审核录取下一类,录满为止。
●因学位已满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学区范围:滨河中学小学部:滨河南路以南,火炬路以北,太白路(新世纪桥头)以北,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西。(具体划区见公告后附件)
2.网上报名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应于2023年8月1日、3日、5日8:00至18:00,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微信公众号)。按照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学区划分,选择我校并准确提交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及家长(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学区内随迁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微信公众号),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选择我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报名相关信息。
**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户口和住房所在学区,只能选择1所公办小学填报志愿。
3.审核录取
(1)网上审核:报名结束后,全区各小学于2023年8月6日至8月8日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由学校和公安、数字经济等部门采用技术手段,对学生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证,按录取类别、批次进行网上审核。8月9日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家长报名后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微信方式通知渭滨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分批分时间段到学校报名注册。
(2)现场审核录取: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凭报名平台通知时间,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在所属学区小学进行现场审核,办理录取报名、注册登记,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学区内随迁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凭报名平台通知时间,提供“居住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办理回执,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原籍户口本”原件等资料。l审核中若报名信息与证件不符,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或学校网上审核未能录取的,则按统筹安排类别参加新民路小学集中审核,现场统筹安排入学。
4.统筹安排。未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或未被网上报名学校录取的渭滨辖区随迁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按照实际居住地所属地区,携带入学资料,带领随迁适龄儿童,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到新民路小学集中审核,现场统筹安排入学:居住地属桥南地区、石坝河地区、姜谭地区。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天)8:00至17:30。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区内各公办小学容量,按照“相对就近、确保入学”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随迁适龄儿童到公办小学入学。随迁适龄儿童办理现场注册录取手续后,按照区教育体育局发放的《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中规定日期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
四、备注:特殊群体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办法及未尽事宜请关注“渭滨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详见《渭滨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
五、招生电话:
郑老师 13892430104
王老师 13772680264
附件:学区划分
滨河中学小学部:滨河南路以南,火炬路以北,太白路(新世纪桥头)以北,渭滨区行政中心、市体育场以西。
主要包含(太白路6号西院、太白路6号院、建行家属院、广元路南社区、绿舟锦园、中铁一局五公司路西小区、中铁一局五公司家属院、四处家属院、铁五局一公司三号院、铁三局六处家属院、中铁三局小区、铁三局六处家属院、中铁百赞居小区、宝鸡市法院家属院、城建新村、华宝家属院、机筑处小区、三公司机筑处家属院、五公司家属院东区、滨河南路4号院、公交二公司家属院、公园路75号院、碧源盛景小区、铁一局三公司滨河南路小区、碧水湾小区、公园路78号院、石屏苑、中滩路小区、陕建安装大厦、陕西安装、中滩路社区、中滩路7号院、交警队大院、中滩路10号院、人保家属院、七二四台家属院、工行家属院、中滩路11号院、公园路72号院、公园路74号院、三公司机筑处家属院、公园路75号院、公交二公司家属院、公园路31号公交家属院、公园路78号院、渭滨区人民法院家属楼、陕安小区、火炬路1号小区、建安集团小区、新烽火荣上居、宝鸡市征稽处小区、枫林苑小区、中行火炬路家属院、公园路98号院、田丰新村、热力公司家属楼、尚品阳光、虹桥高新茗苑、农牧良种场家属院、公园路154号院、种子公司大院、峪泉路6号院、峪泉路5号院、宝鸡市公安局家属院、太金家园、公园路203号院、宝鸡公路管理局家属院、凌云锦绣、机床厂家属院、秦奎花园住宅小区、盟盛花园小区)。
招生报名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即可,建议家长按照第1号公告错峰填报。若报名遇到问题,请在平台“问题反馈”栏目分“政策类”和“技术类”提问,平台会第一时间回复解决。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学生监护人“居住信息”应首选“自动回填”,若不能自动回填的再手动填写。所有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填写,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