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成镇人民政府到市人民法院开展关于东成镇黑猪养殖项目诉讼案的有关工作

莜~熙&
创建于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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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儋州盛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拖欠东成镇发展黑猪养殖项目的分红款问题,我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志鹏到儋州市人民法院,与执行局常务副局长蔡玉谷了解具体进度情况,深入探讨案情执行方式方法,对盛丰强制执行情况。

东成镇黑猪养殖项目采取“镇政府+企业+村委会”的合作模式,2019年4月,东成镇抱舍村等19个村委会共委托镇政府投入838.048万元到儋州盛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黑猪养殖项目,养殖1000头黑猪,2018年度、2019年度带动19个村委会512户贫困户2639人增收脱贫。2019年11至12月,该项目支付分红83.8048万元;2020年度,该项目仅支付分红58.75万元,剩余33.8048万元未支付;2021年度,该项目未支付分红。

因企业未按时足额分红,我镇于2021年12月18日向儋州盛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函,要求支付2020年剩余分红款和2021年两个年度的分红款,均未果。而后,我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并支付拖欠的分红款及本金。2022年4月14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于2022年2月23日解除,盛丰农业公司不服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提起上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8日立案,于2022年9月23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于2022年9月30日签收生效,判决生效后15日内盛丰公司需履行一审判决,截止2022年10月19日盛丰公司未主动履行,已申请儋州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受非洲猪瘟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受到波及,资金回笼慢,资金链紧张,导致该企业未按时支付分红,出现合同纠纷。

目前东成镇与儋州盛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诉讼案正处于强制执行阶段,待追回该项目的本金及分红款后,东成镇再开展下一阶段的转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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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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