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云潭镇2023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安排通告
为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入学,规范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根据市教育局《高州市2023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校2023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安排通告如下:
一、入学安排对象
(一)新圩校区安排对象
(二)王羌校区安排对象
二、安排计划
三、安排区域
四、入学安排次序
五、入学安排流程
六、报名地点
1.新圩校区一楼教导处
2.王羌校区二楼教导处
七、报名时间
八、报名提交材料
九、其他事项
(一)、凡小学新生必须经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安排,以公示名单为准。对不经审核安排的新生,我校将予以清退,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面上小学一年级招收所属自然村及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工作由各面上小学组织实施。
(三)、幼儿班入学安排办法参照以上执行。
联系电话:13542377887曹老师
18929747221邓老师
高州市云潭镇云潭中心学校
2023年7月4日
附各批次报名时提交材料详细说明:
第一批:
入学对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地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第二批:
1、入学对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地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2、入学对象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在编正式职工证明。如果入学对象和职工不在同一本户口本,需提交证明入学对象与职工的亲子证明(如出生证)
3、社保证明(如打印近6个月社保流水或打印社保缴费单
第三批:
1、入学对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地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2、云潭圩镇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入学对象和购房者不在同一本户口本,需提交证明入学对象与购房者的亲子证明(如出生证)
第四批:
1、入学对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地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2、云潭圩镇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入学对象和购房者不在同一本户口本,需提交证明入学对象与购房者的亲子证明(如出生证)
第五批:
1、入学对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地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2、入学对象父母的经商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务工证明(如务工单位开具的工作 证明)。
3、入学对象父母在云潭缴交社保证明。(如打印近6个月社保流水或打印社保缴费单)。
4、云潭圩镇合法稳定居所证明(如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