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清廉学校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巩固酒驾醉驾专项治理成果,5月22日上午,柳州市航二路小学开展教师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动员会,并进行拒绝酒驾醉驾警示教育。
首先,学校党支部书记覃红媛组织教师们认真学习柳南教党通字〔2023〕50号《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柳南区教育系统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了解此专项治理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意识和政治站位。
接着,老师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了与酒驾醉驾相关的法律法规。覃书记对全体教师提出以下要求:自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驾醉驾,坚决做到严守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主动劝阻家人和同事、朋友酒后驾车,对自己对他人对组织负责,不乘坐饮酒人员驾驶的车辆。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后,决不刻意隐瞒,主动向单位报告,接受相应处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加强自重自警、自律自爱,切实养成拒绝酒后驾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覃书记还利用柳州市教育系统 10 起酒驾违规案例为典型,对全体教师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全体教师深刻汲取教训,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底线。以案为鉴,学优向前。覃书记继续组织教师们向党的二十大代表杨宁、郑志明同志学习。引导全体教师学习先进榜样,在平凡岗位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扎根基层、无私奉献、担当有作为的模范精神,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工作动力,切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尽职尽责地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最后,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了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覃书记强调,老师们必须牢记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严于自律,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为了家人平安幸福,自觉践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承诺,承担起一名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