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热点 打造宜居城镇】 翠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翠江故事
创建于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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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翠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共有64名正式代表、46名列席代表出席会议。

        预备会上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翠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个别代表辞去翠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镇长张清山做工作报告)

       第一次全体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翠江镇贯彻执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翠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物业管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工作,更体现了居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成效的重要体现。“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是影响居民幸福生活指数的重要指标。镇人大主席团于6月份召集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我镇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翠江镇城东广场一期、金山水郡二期等,通过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前翠江镇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

(各代表团进行讨论和审议)

     代表们认真听取了报告,并以代表团的形式进行讨论和审议,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镇党委书记杨家海召开主席团会议)

(镇人大主席孙林发做调研报告)

           第二次全体大会听取了翠江镇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号召,一要将宣传、贯彻和实施《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物业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八五”普法宣传内容,通过专题培训、法制讲座等方式加强镇、社区干部、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学习培训,并能够准确把握《条例》实质内涵和目的,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行其政,要在小区规划、建设、竣工验收时把好质量关,减少遗留问题。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实绩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加大服务公开力度,让物业管理活动接受业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维护业主消费权益。三要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区治理。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主动下沉社区,参与小区治理,结合网格化管理、“在职党员双报到”、成立小区党支部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打造近邻党建品牌。积极推荐党小组长和楼栋长担任业主代表,自觉引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服务。 

         在庄严的国歌中,翠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顺利闭幕。

       会后,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编辑:张翠芳

初审:李琪

复审:孙林发

终审:杨家海/张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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