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川镇中心小学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晨光
创建于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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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陇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陇教体发〔2023〕81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新集川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计划招生1个班。

二、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陇县户籍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23年8月10日前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书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儿童身体发育迟缓、语言不流畅等相关佐证)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延缓入学一年。

    三、招生范围

       新集川村、李家庄村、铁马河村、李家山村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新集川镇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8月1日---5日登录“宝鸡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按照学区划分范围,选择“新集川镇中心小学”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报名相关信息。    

    宝鸡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二维码

2.审核录取

(1)网上审核:报名结束后,8月7日---11日学校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按录取类别进行网上审核。

(2)注册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发送审核结果。学校录取的新生于9月1日到校报名注册。

五、几点说明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划定学区、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每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入学享受优待政策,按照《陇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遵照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集川镇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13259212576       09174507172 

     

                               新集川镇中心小学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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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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