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兴中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
【招生登记时间】
7月29日上午8:30一11:00 “两证一致”
8月2日 上午8:30一11:00 “老人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
补充登记时间:8月7日 上午8:30——11:00
【招生地点】
兴中小学一楼
【招生范围】
A:兴中路以东,兴平路以西,西祥伦街以南,西海林街以北。B:兴中路以西到西山,文化街以南,西海林街以北。小区包括:中山家园,中山悦居,火车头小区,铁建小区,华新林苑,诗苑新城,祥和林苑,逸品尚城,农场小区,轴承小区,房产综合楼,森调楼、沈军小区等片内小区。
【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政策】
1.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登记并上报相关部门核验房产、户口后作为入学依据。
2.非“两个一致”条件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登记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材料,然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3.期房(未办理落户落照)、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夫妻共有除外)的住宅不作为入学依据。
4.公寓房按照“六年1个学位”的原则,每个公寓房在小学六年期间,只提供1个学位。
5.接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6.不接收具有国际学生资格(非中国国籍)的适龄儿童。
【招生流程及所需材料】
1.“两证一致”:学区片内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证一致,且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开发商出具的正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2.“有户老人房”:适龄儿童从出生及父母或监护人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房产,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住房产权证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学校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开发商出具的正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在学区内,城镇户籍需签转户籍后到学校登记。农村户籍在居住地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后报送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开发商出具的正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有户无房”:户籍在学区片内的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经核查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在牡丹江四城区无房产的,在户籍地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后报送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5.“无房无户”:居住在本学区内的外来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其它城区无房,非四城区户籍)。在居住地划片学校报名登记、核查后报送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如果是牡丹江四城区农村户口,在牡市无房的情况请到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登记后报送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孩子和家长居住证。
【注明】
请家长按照相应情况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1.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2.准备2个全透明拉链袋内,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并标注好孩子姓名及家长姓名电话3.自带一只黑色碳素笔,签承诺书。
补充说明:1.户口:要复印首页、家长及孩子页;2.房证:复印产权人和房屋位置页;3.房产合同:复印产权人、地址、红章页及发票。
原件上报市区教育局审验合格后返回,复印件学校留存以备上级部门查验。
【温馨提示】
1.请仔细阅读招生公告!按照招生批次规定的时间报名。每名适龄儿童仅限一位监护人(不用带孩子)进入校园报名。
2.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是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部门也将作出相应处理。谢谢配合!
【咨询电话】
13845341167
13504836101
牡丹江市兴中小学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