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和岐山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段入学招生公告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枣林镇中心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年级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当天)
枣林镇中心小学一年级主要招收枣林街道区内居民和区内长期居住经营生意的外来人口、枣林村及其周边辖区内村庄的适龄儿童。
1.凡符合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生条件的学生,请家长于8月1日、8月3日、8月5日的8:00——18:00,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报名”栏目,选择“岐山县—小学—枣林镇中心小学”,然后根据自己所属类别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
2.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我要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但请注意图中的“举例”页面仅供参考格式,家长填写时具体以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来填写:
1.8月11日8:30-12:00,请家长按时来枣林镇中心小学教学楼三楼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学校统一审核资料,核查无误后给学生注册并发《入学通知书》。若登记信息与证件不符,则取消录取资格并由县教体局随后统筹安置。
所需资料:
第一批次政策优待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优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区内居住证明等。
第二批次学区内户房一致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房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第三批次学区内户房一致三代同住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房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第四批次学区内有户无房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学区内居住证明等。
第五批次岐山户籍学区内有房无户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房产登记证明等。
第六批次非岐山户籍学区内有房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房产登记证明等。
第七批次岐山户籍学区内租房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新生父母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有效的租住房屋合同重要页面(租住房屋必须在学区内)等。
第八批次非岐山户籍学区内租房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新生父母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有效的租住房屋合同重要页面(租住房屋必须在学区内)等。
2.9月1日(星期五)按时入学。
1.请家长严格按照我校入学范围及条件在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8月1日、8月3日、8月5日的8:00——18:00)报名的,或如有提交虚假、错误信息者,后果自负 。
2.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是唯一检索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只能选择1所公办小学填报志愿。家长未在规定时间报名,或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后果自负。报名结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请家长务必牢记。
3.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于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9日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按录取类别进行网上预审核,请在该时间段内查看信息审核结果。
4.8月11日,家长到学校审核资料,时带上孩子,审核资料时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信息页的复印件;随迁子女除了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携带本学区内的租房合同或暂住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来校时,请家长务必提前复印好资料,以免影响审核进度)。属于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的适龄儿童,请携带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当天审核资料结束后,家长请扫描班级二维码加入班级群。
6.9月1日按时入学。
7.咨询电话:
15191775405(杨老师)
岐山县枣林镇中心小学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