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切实做好辖区内食品、餐饮、流通的安全消费环境,对辖区内食品流通、餐饮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为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用妆安全,在辖区内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三、为开展无照从事散煤销售,对辖区内农村大集进行现场检查,排查散煤销售单位。
四、为加强对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管管理,保障群众用药质量安全,对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检查。
五、在辖区内开展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并完成辖区内学校食堂检查结果录入智慧监管平台。
六、在辖区内开展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发放签订承诺书及提醒告诫函。
七、检查辖区内电动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建立监管台账。
八、对辖区内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专项整治检查。
九、为确保群众用油品质质量安全,对辖区内加油站、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十、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对辖区内服装销售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十一、为进一步规范秋季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加强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十二、保障辖区内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所属辖区内29件投诉进行一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