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江南
创建于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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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宿松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11号)等文件精神,城区义务教育全面实行“线上报名,线下校验”的方式招生。我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于8月1日至8月5日线上报名(为方便家长,学校组织专人进行线上录入指导)并同步对纸质材料进行线下校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验中学学区范围(见附件1):

      区域一:孚玉路以南,园林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白洋河以西。

     区域二: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黎河西路接黎河南路接七米街至钦圣门以东。

     区域三:龙井北路以东,小孤山路南,孚玉东路以北,龙湖北路以西。


二、入学条件:

      按照《<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的通知》(松教〔2013〕25号)精神,有户籍或房产在我校片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有我校片区户籍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1.有我校片区户籍又有我校片区法定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2.仅有我校片区户籍但无法定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3.无我校片区户籍但有法定房产且实际入住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说明:

    1.关于户籍的认定:学生与其父(母)或学生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2.关于合法房产和入住的认定:(1)现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2)未办理房产证的自建房以土地证、准建证和入住后缴纳水电发票为依据;(3)政府批准开发的居民小区暂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入住后缴纳水电费发票为依据。


三、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地点:实验中学厚德楼二楼招生办公室。

       2.报名材料:小学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应有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和学生页,上交的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和房产证复印件需留存,不返还)。

      3.报名要求: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持《小学完成证书》原件和户口、房产等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材料到学校进行校验。同时需要登录“皖事通”中安庆市学生线上报名系统(宿松县),上传《小学完成证书》和户口、房产等材料(对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学校安排人员进行指导,具体操作见附件2)。

     4.8月6日- 8月12日,材料验证,对可能出现系统无法验证的到公安、不动产部门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待公安和不动产部门核实完后,学校完成《2023年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汇总表》填写,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学校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领取)。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学校作为招生责任主体,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把好材料审核关,切实做到阳光招生,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2.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或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信息填写不准确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其它后果,责任自负;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利用假房产证、假户口簿骗取入学资格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凡在我校学区,孩子监护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纸质材料到校校验,耽误材料审核、信息上报和审批录取,后果自负。

    4.来校报名登记时,请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并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附件:1、城区初中学区划分示意图

          2、学生线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宿松县实验中学

                

                             2023年7月30日

附件1:城区初中学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2:宿松县学生线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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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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