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按照上级“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 7月26日,区人社局顺利完成了2023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
为确保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爱落到实处,区人社局“三个提前”保障政策落地。一是提前对接上级,了解相关政策,谋在前面;二是提前一周完成调待数据核算,做到心中有数,打牢基础;三是提前对接区财政局,确保资金到位,做好准备。同时通过微信、QQ群等新媒体,第一时间将有关政策通过单位经办人员送到退休人员手中。
7月26日下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3年1--7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政策解读:
一、人员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以退休人员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26%。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4、退休人员中,194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