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未来有哪些残疾人政策会有改进?
一、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于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四、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各地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等给予倾斜照顾。
五、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对其优惠提供孵化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
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扶持,吸纳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探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乡社区与地铁站及公交站点间的短距离运输服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自主参加的职业培训可以按规定予以补贴。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六、康复辅具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
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
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
七、无障碍和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完善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逐步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影像制品加配字幕,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
鼓励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
研究制定聋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阅听设备。
各地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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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