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员巡检工作

深圳市深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创建于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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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工作,切实提高分类质量,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管理组)在7月开展每日19点至21点时间段内的督导员巡检工作。巡检点位为圳美社区、楼村社区、新羌社区三个社区范围内的71个投放点位。 其中巡检内容主要包括:一、巡查督导员是否在岗以及工衣工牌是否穿戴正确; 二、在岗期间督导员是否礼貌、主动引导居民分类或正确投放; 三、投放点位的卫生情况、垃圾桶的摆放是否规范。

    

        本次巡检频率为71点位每周巡检两次,经过对71个点位7次巡检(共计497次),其中有46位督导员能够达到工作要求,按时到岗不早退、穿戴好工衣工牌、保持垃圾投放点位的卫生环境,将工作培训时强调的督导规范铭记于心。另外,其余25位督导员在工作中存在4点重点突出问题:一、不主动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出现垃圾混投问题;二、下岗前没有将可回收物桶打开;三、在岗期间长时间玩手机、坐着休息、在附近溜达,没有履行岗位职责;四、上班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段内长时间缺岗、甚至离岗。

       针对以上出现的各类问题情况,巡检员视具体问题采取相应管理办法。

       一、问题情节较轻者,巡检员在巡检中当面指出其问题所在,督促其及时改正,后续如再次检查到出现同样的问题则根据制度直接扣款;

       二、问题情节较重者,例如出现下岗前盖上可回收物桶、厨余桶混投等这类问题,巡检员将会直接在工作群中进行通报批评并直接扣款,如仍然出现此类问题则直接辞退;

       三、问题情节严重者,例如长时间离岗甚至缺岗,将会直接辞退。

       此外巡检员会定期对巡检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汇总,并在督导员工作群内通报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对于督导工作表现优秀的督导员也会予以肯定。

       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督导员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培训;同时严格执行督导工作制度,让规则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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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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