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和平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和平南司法所
创建于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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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认罪悔罪、接受矫正。2023年7月25日,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和平南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并邀请市局选派民警邱德秋、罗志红警官一同参加。

  会上,邱警官通过以案释法,详细介绍社区矫正法颁布的目的和意义,重点讲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违规处罚、解除和终止矫正等相关法律条文,并结合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具体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绝不触碰法律“红线”。

  罗警官围绕“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要感恩、行动上争表现”三点,强调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一要认清自己的罪行,摆正自己的位置,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三要认清自己的身份,心存感恩之心,在社区矫正期间,思想上不松懈,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经受矫正期考验,早日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商户门店、大街小巷向辖区居民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并呼吁大家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多支持理解社区矫正工作,引导监督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努力。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手册13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12余人次,有效提升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并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积极性。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实现自我矫正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领作用。接下来,和平南司法所将继续努力,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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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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