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不出门,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即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

中山门夏医生
创建于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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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家庭病床?

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条件、需要连续治疗,但到医疗机构有困难,适宜居家诊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提供家庭病床医疗服务。简单来说,就是把病床从医院“搬”到居民家中,由社区医护人员上门为其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的一种形式。

2、家庭病床建床的条件?

常年不能间断治疗的慢性重症患者;或因疾病需要长期卧床或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且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条件、经签约机构评估后在适合的家庭条件下医护人员定期上门系统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

3、家庭病床建床流程?

一、资料准备: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既往就诊记录、住院小结等病历资料;

二、提出申请:患者/监护人向卫生服务机构提出建床申填写《西安市新城区家庭病床申请表》,约定第一次上门服时间提供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确定联系人,保证联系畅通。

三、上门评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填写《西安市新城区家庭病床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经评估后符合建床条件的,中心工作人员将告知家庭病诊治的政策、有关医疗风险及注意事项;

四、签署知情同意书:确定建床,双方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详细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服务内容、患者及监护人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要求和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等注意事项。

4、家庭病床包括哪些服务?

临床专科、全科医疗、基本护理、康复照护、药事服务、中医药服务或中医适宜技术服务。责任医师或者护士应当根据查床计划定期开展家庭访视。家庭访视一般每周1-2次。(不包含上门输液服务)

5、家庭病床医保报销政策?

享受家庭病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须为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家庭病床患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1.城镇职工

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为每一自然年度内第一次建床为200元,以后每次建床为100元;建床期间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负担5%,每一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城乡居民

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为每一自然年度内第一次建床为150元,以后每次建床为100元;建床期间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每一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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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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