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也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也是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不能退,也退不起。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自己的眼睛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制度、绿色发展考评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律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调查、统计和确权登记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要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体系、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