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止抢采掠青、野蛮采集等破坏林下资源现象发生,松岭区高度重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林下资源管理秩序,实现林下资源可持续利用,不断加强林下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林长+警长”工作机制。
加强执法检查。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公安局森保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重点检查站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检查站严格执行入山登记制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防治出现掠青滥采、破坏资源等行为,确保林下资源可持续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掠青滥采等行为对林下资源的危害,呼吁引导群众有序采摘、科学采摘。大力宣传保护林下资源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林下野生经济植物采集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林下资源保护全民参与,共同监督,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