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
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
需求等
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
一一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办学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办学定位。举办学历继续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高校)
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举办
相应学历继续教育。主办高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学历继续教育作为落实人才培养和社
会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发展规划。要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
的,不得下达经济考核指标,确保办学质量与学校的品牌声誉相统一。
优化办学形式。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
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
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按原政策执行。
推进分类发展。主办高校要依据自身办学定位、特色优势,科学确立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
养目标和规格,大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支持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结合高水平学科
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出示范、引领发展。支持地方高校重点举
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围绕制造
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需求,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
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