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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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三中2023年秋季初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指南

创建于2023-07-11 阅读1.3万

靖安三中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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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三中网上报名指南

招生原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西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靖安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在总结往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就切实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招生计划

靖安三中2023年秋季初一年级计划招生人数为650人,开设13个班。

网上报名时间

8月1日—10日,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靖安分厅“入学一件事”专区线上登记信息。

招生范围

户籍在建设社区、香樟社区、南门社区、东方社区、清华社区、香田乡香田村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靖安二小六年级足球班毕业生。

新生入学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

初中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依据的原则,招生以户籍为准,落户时间至少满一年,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8月31日(含8月31日)

政策优惠类和城区房屋拆迁类的初中生源认定参照小学生源认定标准执行。

二、政策优惠类。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投资者绿卡”人员子女、外商到靖安投资创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政策优惠,其它有县政府文件规定就读的按政府文件执行。

该类生源由优惠对象所属的管理部门向县教体局提交其所在单位或企业加盖公章的相关信息、户口本、股权协议、企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城区房屋拆迁类。

因县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城区内拆迁户子女可继续在原被拆迁的学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在新迁入房屋(过渡安置期间租住房屋除外)所在地就近入学。

须提供拆迁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拆迁协议;原被拆迁房产信息或新迁入房屋房产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拆迁证明材料三年内有效。

政策移民子女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

报名流程

城区初中起始年级生源均采取网上平台申请的方式办理,即:学生家长按赣服通“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于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一、报名方式

凡符合学区范围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招生公告要求,于2023年8月1—10日内,监护人登录“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后进入赣服通小程序,找到靖安分厅“入学一件事”专区进入报名入口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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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报名信息及大数据核验

监护人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户口信息监护人信息入学房产依据信息。注:报名系统已连接大数据,如有通过大数据获取的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水电缴费信息等),监护人查看核验结果。

报名信息一经监护人确认提交之后,则不再作修改。经比对审验后,发现监护人录入虚假信息或使用虚假证件的,户籍不在城区的新生,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户籍经核实为城区的新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三、新生登记

报名时间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8月1日-10日: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靖安分厅“入学一件事”专区线上登记信息。

第二阶段:网上审核

8月6日-13日:初审由报名学校审核,复审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8月14日-15日:联办单位审核。

第三阶段:公示名单

8月16日-23日:公示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第四阶段:学校报到

8月23-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预录学生携带户口本报名注册。

残疾儿童入学

对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必须由监护人按规定到所就读学校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尊重残疾儿童家长的意愿,安排好随班就读。

转学学生就读

接收转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转学学生,按上述学区范围生源认定规定执行。

学区内学校有学位的前提下到对应学校就读,学校学位不足的,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转学学生就读仍采取线下登记方式办理转学手续。

温馨提示

为了顺利网上注册,请您在注册前,先拍好相关证件的照片,力求图片要清晰、平整。

咨询电话

万老师:15979543109

罗老师:13879511566

监督电话

0795-4668928

编辑: 刘君

一审: 胡邓芬

二审: 万铭 

终审: 涂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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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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