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石碌镇中心幼儿园
创建于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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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招生片区

  (一)招生对象: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片区:石碌镇中心幼儿园小班招收本乡镇(村)适龄儿童和定向招生入园相结合的方式招收。剩余学位可招收吉宁路以东、红林小区、翠峰林苑、观山云邸、恒科地质家园、石碌水泥厂及附近区域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根据我 园招生公告进行报名。每个幼儿只能在一个幼儿园报名登记,对发现重复报名的直接取消入读我园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招收小班总人数65人

三、招生办法

  (一)公示招生事宜在石碌镇中心幼儿园门口张贴。公示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4日。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

     1.申报时间,由监护人于2023年7月25日-8月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到我园提交以下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和幼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幼儿园留底备用。

       第一类:本乡镇(村)适龄幼儿须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含适龄儿童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第二类:居住在我园片区的适龄幼儿。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含适龄儿童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②经县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2023年7月20日前至少入住满三个月);③集资房证明及辖区居住证明;④属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乡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需注明现居住地址);政府已交付回迁安置房的,以回迁安置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园;⑤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及辖区居住证明,且父母及适龄儿童本人在城区无第二处房产无第二处住所;⑥住在廉租房、公租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住房合同(协议)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认定材料,且父母及适龄儿童本人在城区无第二处房产无第二处住所;⑦如协议(合同)购买二手房居住的,需提供经房产部门交易备案材料或经公证处公正的证明材料。(本款①②③④⑤⑥⑦仅需提供其中一项)

   (3)租房需提供有效的住房租赁合同,适龄儿童及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划片区域内。幼儿园根据幼儿实际居住地址接收申报材料,不在招生片区实际居住不接收材料。

      2.经审核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入园资格审查登记表》。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报登记及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幼儿园将不予办理入园手续,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或移交公安等部门查处。

     3.经审核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我园将电话通知监护人领取抽签凭作为抽取入园学位的凭证。

     (三)抽签(申报人数等同或少于招生名额,免抽签)

      1.抽签地点:石碌镇中心幼儿园多功能厅。

    2.学位抽取:

     (1)2023年8月16日上午8:00-8:30入场(注8:30后,不再入场)。8:40开始抽签,监护人到场按(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入园抽签凭证)顺序现场依次抽取顺序号,监护人按抽取的顺序号现场再次依次抽取学位号。

    (2)逾期不到现场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抽签资格。抽签录取工作由幼儿园邀请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家长进行。

        (四)公示新生名单2023年8月20日在石碌镇中心幼儿园门口公示入园新生名单(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咨询电话

 文老师手机号:13976833866


     钟老师手机号:13215719299


     教育局基教股:  0898-26628397


     2023年7月25日-8月8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除外)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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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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