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湾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张教发【2023】39号)要求,十堰市黄龙镇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第一类:新生为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 十堰经济开发区,下同)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 监护人)具有在 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 且正常居住。
第二类: 新生为非十堰城区户籍, 其本人 或父母 (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 ,且正常居住。
第一、 二 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 户 口 本、 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 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 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三类:新生为十堰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 十堰城区无有效房产, 祖父母 (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 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祖父母 (外祖父母)产权证 (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 (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 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 材料。
第四类:新生户籍不限,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但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且取得公安部⻔颁发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个 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 )、 缴纳社保 。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 父母 (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劳务合 同 (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第五类:其他情形。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 (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我校将按照以上五类招生对象先后顺序进行 ,先行招录第 一 、 二、 三 类 学 生,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 ,依次招录学校划片范围内第四、五类学生,若片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四 、五类学生数,则全部录取;若片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涉及多校划片情形,实施学位统筹。
黄龙镇辖区(李家湾小学招生范围除外:黄龙镇李家湾村,双丰村,斤坪村(部分),舒家村,鲍湾村,回龙村,青石村,大沟村,堰石村籍区。)
(一)2023 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网上信息填报登录网址为:http://zwjy. systyzspt.com。家⻓须在8月20日 0 时一8 月22 日24时登录 “ 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填报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下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8月23日-8月25日。
(三)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时间:8月26日-8月28日。
(四)9月1日正式开学!
【提醒】
1.家长登录“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因故无法填报或需要帮助的到学校招生服务处,由学校指导填报。
2.招生平台根据所填报信息,按照招生办法和学校划片范围,自动匹配学生应就读学校。
3.学校线上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短信;线上审核不通过,向家长发送不通过 原因短信或现场审核短信。
4.现场审核不通过,学校向家长告知不通过原因,符合张湾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对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最后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5.新生按学校要求按时报到。
办公室:0719-8581690
手机:15971852738 王老师
招生平台有“ 公办学校” 和 《⺠办学校,两个入口,已通过招生平台在公办学校入口填报信息的,将无法在⺠办学校报名录入信息和办理录取;
已在⺠办学校录入信息并录取后, 无法再次登录招生平合填报信息;
⺠办学校未录入信息办理录取的新生,可在 公办学校招生信息填报截止时问以前登录招生平台,经“公办学校” 入 口进入填报信息,或直接到公办学校现场填报信息。
1.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分别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后,按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2.新生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政府规划等原因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可以按新安置的住房为入学依据,也可以按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新安置的住房已交付的,可以自主选择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但新安置的住房交房已满两年的,不得以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原有住房拆迁后货币化安置的,以现居住地为入学依据。
3.新生户籍迁入及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
4.已年满6周岁(即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入学手续,确需延缓入学的,可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2)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区教育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5.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列入招生平台黑名单,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该新生入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6.小产权房需提供由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单位集体房需提供由单位和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附件3)
7.跨区划片学生家长到对应区级招生平台填报信息,不得多区同时报名。
8.一年级新生请在2023年7月-8月底,持《预防接种证》到原接种门诊或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漏种补种、无证补证,由该服务中心出具《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并盖章。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该证明,方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