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玉龙小学
创建于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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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黑教规〔2020〕5号)和《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尖山区教体局2023年招生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校招生方案。

2023届毕业典礼

玉龙小学校园艺术节、体育节

一二年级无纸笔测试

劳动教育课

招生计划

按照学区内适龄儿童普查情况,计划招收3个教学班,班额45人,按符合本学区入学条件已报名的适龄儿童生源类别的先后顺序,录满为止。

学校配备经验丰富的班主任教师:步玉娟(双鸭山市名师)、郭雪荣(骨干教师)为一年级班主任。

招生范围

1.年龄要求: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

2.学区范围:教育服务区豫园社区、朝阳社区、合兴社区、社保社区。服务区区域为:北起外环路与铁路交叉口以南,南至九阳路、新兴大街七马路,西起双福铁路线以东(原黑鱼泡路),东至建设路菜市场与和谐路以西。服务区有:16委、20委、63委、77委、83委、19委(部分)。【环卫小区、育龙小区、国土局住宅楼、新兴小区、世纪花园、阳光小区、二轻小区、啤酒小区、金航家园(万集市场后面)、鸿苑小区、公安局住宅楼、双林小区,新城A区、F区,冷库小区1-9号楼、14号、15号楼,双合村、新宇小区、土地局住宅楼等。

招生程序

1.招生时间:

生源顺序一、二报名:

8月15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生源顺序三、四等报名:

8月16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生源顺序五、六等报名:

8月17日、18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玉龙小学一楼报名处

3.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房照)及相关票据原件。

    (2)户口簿、房产证(房照)复印件一份,户籍印第一页(能体现住址的页面)和孩子户籍当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籍第一页印在上面,孩子当页印在下面。房产证复印体现住址一页。

招生政策

1.户籍、产权关系范围:户籍、产权须是“两证”齐全、“两证”一致。“两证”是指户口本、房产证,即适龄儿童家长的户口本、房产证都要具备,并在指定的招生区域范围内。“两证”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保持一致,户籍地址应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户口簿上学生的监护人为父母,产权证住址和产权人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2.资格认定: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两证齐全、两证一致”,严格审核两证,按照“两证”的效力从强到弱,对报名人员(按以下生源类别)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从生源顺序一录取,如学位不满,顺延至生源顺序二、三等,录满为止。

生源顺序一:有户有房(两证齐全)。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持本人户籍、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姓名与户籍户主姓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保持一致,住址属该学校的教育服务区,可以到相应的服务学校入学。如果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将按照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相同的情况,将按照户口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录取,录满为止。

生源顺序二: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父母的户籍住址属该学校教育服务区,但无正式房屋产权证,属新购房的,须有与建筑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或建筑开发商出具的购房证明(需有拆迁证明及前期缴费收据),且住址、购房合同姓名、拆迁证明姓名与户籍一致,可以到相应的服务学校入学,学校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如所居住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就读。

生源顺序三: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教育服务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农村户籍或低保家庭),房屋产权证名与户口户主姓名一致,以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为依据,可以到相应的服务学校入学,学校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如所居住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就读。

生源顺序四: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学校教育服务区内,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或租房,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为依据,可以到相应的服务学校入学,学校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如所居住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就读。

生源顺序五: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因家庭变故等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失去监护人的,由其他亲属收养或监护的,须出具公安机关、社区办事处、市级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证明,认证符合事实,且该户主住址与房屋产权证属该学校教育服务区,可以到相应的服务学校入学,学校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如所居住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就读。

生源顺序六:招商引资子女符合入学年龄且户口、房照不属本市区须入学子女的父母原单位(或居住地)、现单位出具必要的证明及招商引资“一站式”证明或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副本,到居住地所在区教体局提出就学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学校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如所居住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生源顺序七:跟随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的户籍、居住、就业等证明,在学校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到居住所在学校报名入学,如所居住学区学校学位生已满,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阳光分班

8月25日,按照《尖山区2019年区属小学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的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分班。

①阳光分班时由一名家长到校,带阳光分班顺序号,按要求到我校操场集合,进行阳光分班。

②报名时领取的“阳光分班”顺序号(请家长做好留存)。

咨询电话

13314691666

15146958213

咨询时间:工作日早8:00—晚16:00

温馨提示

1.请各位家长互相转告,准备好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规定时间未报名登记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2.报名时请携带好所有证件的原件及相关票据,报名留存原件以备相关部门审核。杜绝通过违规办理户口证明或房产证明,资格认定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在招生登记时,因家长个人原因造成一生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学校的现象,报名资格同时取消,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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