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杜街道开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用户6323134
创建于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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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7月20日,北杜街道司法所联合阳光里社区网格员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宣传活动,旨在倡导居民牢固树立保护秦岭生态的法律责任意识,争做秦岭生态保护卫士。

  本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落实网格责任,面向辖区居民强化线下宣传。网格员种形式重点宣传《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款,介绍保护秦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秦岭保护意识,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保护秦岭的社会氛围。

  靶向守牢发展底色,抒写时代“生态荣光”。制度和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加强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普及,树立起群众“保护秦岭,人人有责”的理念,唤起公众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改善生态环境,才能收获更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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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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