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作为我市首部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厘清部门职责、明确执法权限,为纷繁复杂的城市管理事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本次执法检查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崔建平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黄亚刚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成员、区人大代表组成。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会议在我单位西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局长李凯军、副局长李贵宾、执法中队长杨旭、市容中队长李彦、法制科科长石艳军以及执法骨干参加会议。首先,局长李凯军同志向检查组作《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主要指出《条例》贯彻实施的成效,其中包括社会认同感进一步增强、执法协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严格、执法效果水平明显提升。同时向检查组介绍了我区城管综合执法现状,我区实施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将城市管理领域的市容、环卫、园林、住建等方面26项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行使。从我单位划转事业编制32个到乡镇,由各乡镇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乡镇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最后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包括体制改革和法规的变化、业务部门履职仍有差距、区镇两级执法存在交叉。

在听取研究《条例》的实施情况报告后,执法检查组实地考察观摩了我单位标准化大队的建设情况,同时调阅行政处罚案卷、查看相关文件、观看标准化大队宣传片,了解《条例》实施情况。

在全方位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后,执法检查组与我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对《条例》实施情况做出全面评价。检查组各成员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换意见。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凯军局长与检查组共同表示,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发展趋势,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动员公众参与、提高文明意识等角度,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