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目的,以优化城乡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通过常态化督查+专项督查,全方位对全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进行巡查督查,我镇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年出动督查小组3952人次、动用1460车次。
2022年,共发出民意调查问卷1820张,全年名义调查均分94.32分,较去年提升5.55分,同比提升5.88%。
2022全年,引导村(社区)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1800余人次,较去年提升6800余人次。
2022年全年督查问题7253次,主要包含环境卫生问题4833次,基础设施问题567次,市容秩序问题675次,沟渠问题329次,绿化类问题588次,大气、扬尘污染类261次。
在各村(社区)、各科室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年均整改率保持99%左右,较2020年提升了近13个百分点。
根据《2020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考核方案》《万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奖励办法》《万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终考评办法(细化)》,综合2022年每月考核情况、主要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民意调查、科室打分等,在14个村(社区)中。
踏水桥社区、天乡路社区获得“202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等奖”。
黄石社区、高山村获得“202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二等奖”。
和林村、春江路社区、长石社区、金星村获得“202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等奖”。
综合2022年每月整改率、主要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村(社区)打分等,社区建设和物业指导办、水务服务科获得“202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秀科室”。
综合2022年第三方保洁服务公司每月考核情况,成都黄大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获得“202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秀奖”。
依据村(社区)年终推荐评优名单以及202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骆明成、刘丽、杨小冬、颜泽菊等45名先进个人。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紧紧抓住难点这个“牛鼻子”,久久为功,善始善终,方能推动倾向。因此,要始终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推动万春镇建设践行新理念下宜业宜居宜游的美丽公园城镇。
(一)坚持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认知,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要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环境整治宣传活动,在春节、清明等各节庆的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同时召开各类群众会议、院坝会议等增强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对房前屋后进行清理和美化,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权责分工
一是村(社区)要针对城乡环境整治推行“书记包两委+两委包小组+小组包院落+志愿者包户”的无缝责任管理机制,各村(社区)书记每季度、两委每月、小组每周、志愿者每日对辖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分区分项巡查,层层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示范激励机制,采取“日检查+周考核+月评比”的模式对示范区域农户环境卫生维持情况进行评比,在每个院落设立公示栏,根据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打分,评选“最美家庭”“最美院落”等优秀整治典型,公开晾晒成绩,形成党员带头干,群众跟着干的良好局面。三是各科室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分工要求,落实职责范围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加大对第三方作业公司业务指导及监管考核,促进保洁质量提升。四是镇环督办将持续开展环境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科室及第三方作业公司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同时坚持环境整治工作“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对环境整治工作量化评比考核。对环境卫生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的村(社区),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对督查通报超三次仍未处理的问题,交由纪委通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