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门诊慢特病政策宣传篇

jym
创建于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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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种范围 

    门诊慢特病病种实行分类管理。门诊慢特病I类共51种,为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肺结核活动期(包括耐药性结核病);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性精神病、重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氟骨病;大骨节病;克山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甲状腺功能异常;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白血病;癫痫;脑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心脏瓣膜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慢性肾小球肾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生长激素缺乏症;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骨髓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运动神经元病;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硬化症;肝豆状核变性;重症肌无力。

    门诊慢特病Ⅱ类共4种,为我市保障但不在全省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类中的病种,包括白塞病、脉管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抑郁症。两年过渡期内继续保留病种并保障待遇,不再新增保障对象。

2.定点鉴定医疗机构

铜川市人民医院(南北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

3.鉴定流程

参保人员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患门诊慢特病I类范围内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向定点鉴定医疗机构提出申报。定点鉴定医疗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化验和检查,确定鉴定结果并书面反馈申报人。

4.病种鉴定材料

(1)基本材料: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申请材料: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表等;

(3)病历材料:申报病种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等材料复印件(患者无住院病历时,可提供近两年两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需要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4)个别病种鉴定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其它部门、其它保险类型需说明的材料等。

5.支付范围

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与疾病无关或上述目录外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费用不予支付。

6.支付标准

按病种设置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支付限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管理。

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以自然年度为待遇周期;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初次认定门诊慢特病身份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该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月平均值乘以剩余月份数取整确定。按月缴费的参保人员年度实际支付限额与缴费月数挂钩,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x缴费月数。

                                

                                                            (新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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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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