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考察时作出这样的重要判断:“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而且这个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动作用。”而今,网络已走入千家万户,我国网民数量世界第一,成为了网络大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网络,我们必须用好网络这一利器,提高司法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公众的法治化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是利用网络精准普法。我们要深入基层了解辖区人民群众当下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送贴近生活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第一时间咨询、解决法律问题,不用受限于时间和地点,使群众真正获得私人定制、贴身不走、时刻在线、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通过在群内解疑答惑,实现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从而解决偏远山村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是利用网络及时调解。在日常开展调解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方当事人不在家中,或者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情绪激动等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使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跨省、异地的纠纷,这种调解方式不仅能够避免当事人舟车劳顿、节约维权成本,‘不见面’调解,也能节省当事双方的时间,避免激化矛盾。
三是利用网络高效监管。我们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福建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作用,串联移动手机、微信位置共享、视频通话、远程指挥系统集中点验等监管方式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踪,切实做到对社区矫正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转化,避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