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新生报名又要开始啦,闫寺中心学校冯庄小学欢迎每个适龄学子的到来!
根据教体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冯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招生须知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时间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东昌府区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2.招生时间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20日-8月10日。
3、招生范围: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上级部门为我校划定的招生区域为闫寺办事处冯庄村,大成集村,北张村,王香坊村,郎庄村,单庄村,任庄村所有适龄儿童以及在辖区内(其他县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务工或经商家庭的所有适龄儿童。
三、招生报名材料
(一)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类:片区内有房产的东昌府区管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东昌府区管辖区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④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的,需要提供房产信息等佐证材料)且实际居住。
(二)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3年7月18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20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且在有效内。
3.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7月30日前送交区教体局,由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闫寺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所在地参与划片招生。
2.随迁子女入学。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或房权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协调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四)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关注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六、招生工作流程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分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0日-26日)
报名时间: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7月20日-26日。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爱山东”APP在电脑端扫码登录,进行信息采集。
因特殊情况不方便上网报名的,家长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冯庄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由值班人员帮助报名。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初审(7月27日-28日)
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初审。
优抚对象(7月20日—30日)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教体局基教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2.报名信息网上复审(7月29日-31日)
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需将相关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至报名学校,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报名信息补录(8月1日-2日)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冯庄小学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区教体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
补录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接收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3日-10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分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8月3日-8日)
学校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依次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8月3日-6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8月8日前)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按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四)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25日前,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七、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学校及时公开招生政策、程序、时间、招生条件、咨询电话、招生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使之家喻户晓。学校要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大班额。
(三)规范学籍管理。
2023年新生学籍严格按照招生平台数据统一注册。学校不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学籍严格按规定管理。任何小学中途一律不允许随意招收插班生,公办学校在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招生咨询电话:
张立旺校长:18363558383
汝海洋主任:18769530988
路老师:18263557601
东昌府区闫寺办事处冯庄小学
2023年7月19日